一百余万!假恋爱,假礼物,真诈骗!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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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甚为投契的单身女网友,答应做你女朋友,但却频频要求你发红包、买礼物,你会答应吗?以为这是恋爱中的常规操作?不!小心掉入电信诈骗分子所布下的“甜蜜”陷阱里!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期间,邓某涛、李某苏、崔某池、黄某志等4人经商议,以邓某涛、李某苏出资各占30%股份,崔某池、黄某志出资各占20%股份的形式筹集诈骗资金,用于购买作案工具、租借场地等,招募人员,实施网络电信诈骗。

邓某涛等4人招募了黄某、黄某安、黄某威、黄某墁、黄某健、黄某行、廖某标等7人。黄某等7人冒充年轻单身女性,利用微信按照邓某涛提供话术与男性聊天,假装交友或婚恋,骗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以过生日等借口,向对方索要99.99元、520元、1314元等数目的微信红包,收款后即将对方拉入黑名单,并更换新手机卡、微信号再进行诈骗。为逃避追查打击,邓某涛设置多层级的银行卡账户收取诈骗款,将诈骗款项汇入他人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并提现,共得款102万余元,并已提现85万余元。

由于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诈骗方式难以为继,邓某涛等4人决定转换方式再次实施话术诈骗。邓某涛以他人的身份证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一间网店,黄某等7人及新招募的黄某章冒充年轻单身女性,利用微信按照话术与男性聊天,假装交友或婚恋,骗取对方好感和信任后,谎称要送对方一份礼物或双方交换礼物,直接将网店的支付链接发给对方,让对方点击付款,最后再由邓某涛、崔某池在线下通过物流公司刷单寄发空件的形式完成诈骗全过程,共诈骗得款13万余元,并提现9万余元。

法院审理

清远中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涛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邓某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0万元至8千元不等罚金。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对象身份容貌性别均可伪装,“抠脚大汉”秒变“单身美女”也不足为奇。诈骗分子以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谈恋爱,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会提出发红包、送礼物、借钱周转、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交友须谨慎,不轻信网上发过来的图片及视频。遇到异常热情、短时间内主动要求确立情侣关系的网友,更需要提高警惕。

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主动提及财物时,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不随意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不随意转账或汇款。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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