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里短、人情冷暖,中国人最讲究“一团和气”。人民调解工作正是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是中国人民独创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
今年来,深圳市光明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运行,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作用。截至目前,光明区共设立了4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配备人民调解员123名,发展兼职人民调解员207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8907宗,成功调解8761宗,调解成功率达98.36%,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基本上做到了哪里有矛盾,哪里就会出现调解员的身影。
光明区的调解员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用心用情,以娴熟的调解技能,做实事、解难题,为营造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奔走、出力,让我们走近这群可亲可爱的人。
兼顾情、理、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今年3月29日,光明区一家公司因发展需要,决定对某一部门进行整体裁撤,但该公司并未与该部门的六十多名员工就裁撤后的安置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抛弃感和对前途未知的恐惧感激发了这些员工的不满。
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在维珍妮园区群众诉求服务站,玉塘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迅速成立专班工作组展开调处。调解员一方面对员工的情绪进行安抚,一方面向员工释法说理,强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必要性。最重要的一点是,专班工作组快速搭建出调解平台,组织公司与员工代表进行协商。
经过五天十三轮的调处,该公司与员工们达成调岗补贴方案,对调入新岗位的员工,公司每月补贴1000元,补贴3个月,最终六十多名员工全部与公司签订了调岗补偿协议,员工们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亲身参与本次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杨润东介绍,本次调解工作困难重重,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坚持灵活运用情、理、法三者的融合,与员工们建立了充分的信任关系,引导员工合法维权、正确表达诉求。据悉,杨润东自2021年3月起负责玉塘街道群众诉求工作,主要挂点田寮追梦红色M站群众诉求服务站,自挂点以来处置化解站内各类矛盾纠纷63宗,该站点为推广“光明模式”首创“党建融合”服务站点,优质的群众诉求服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搭“心”桥、伸援手,灵活调解家庭纠纷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家务事调解员出马,问题也能迎刃而解。今年8月,家住光明区的小张(化名)怀疑妻子出轨,有一天晚上他尾随妻子出门,被发现后二人发生口角,小张动手掐住妻子脖子进行威胁,随后妻子报警,派出所民警将此案件移交至人民调解室。
看到双方情绪激动,无法冷静,调解员殷华昌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二人谈心。殷华昌了解到,纠纷的起因只是一件小事。原来,有一次妻子凌晨独自到外地见朋友,事先并没有和小张讲明,事后又未及时解释清楚。而小张只是一味地胡乱猜忌,甚至采取跟踪、偷拍等过激行为。在殷华昌耐心细致的劝解下,感情深厚的二人终于冷静下来,面对面将此事捋清楚,解开了误会,小张向妻子道歉,双方和好。殷华昌最后提醒二人及时解决生活琐事带来的矛盾纠纷,必要的时候可以积极寻求公共资源的帮助,不要让误会成为家庭幸福的绊脚石。
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时,调解员也并不是一味地“劝和不劝分”。2020年9月,小李(化名)和小刘(化名)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小李主动求助光明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梁文贵,希望他帮助挽回妻子。
为避免双方因冲动离婚,梁文贵开始了解二人离婚的原委。面对小刘愤怒、抗拒、欲言又止等一系列“反常”表现,梁文贵通过和刘女士聊家常,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等,增进其对调解员的信任,并逐步鼓励和引导其表达自身想法。慢慢的,小刘哭诉出小李严重的家暴行为,并向梁文贵展示证据。梁文贵向二人详细讲解了反家暴法,他对小刘的遭遇表示同情,并鼓励她过好以后的新生活,遇到困难不要憋在心里,要及时求助。他还严厉指出小李的不对之处,要求其履行好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同时避免给小刘造成困扰。
“并非第一位主动求助者就是调解员的主要服务对象,调解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洞察力,并能灵活运用工作方法,避免被任何一方牵着鼻子走。”梁文贵表示,对于有严重家暴情况的案件,帮助受暴者及时脱离施暴者,告知或协助受暴者制定安全计划,让受暴者早日走出家暴的阴霾才是最重要的。
交通事故引发纠纷,耐心调解促执行
今年3月,在光明区公明街道某路口,小明(化名)开车与骑电动车的小芳(化名)发生碰撞,小芳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小明和小芳的家人因事故责任划分结果未出,于是就垫付医疗费等问题前来咨询光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交调委”)。
调解员黄燕丽了解伤者伤情后,详细讲解了责任划分、赔偿限额标准及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协助办理申请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先行垫付医疗费的相关手续,并劝说双方积极主动凑钱治疗伤者。此后,在小芳抢救期间,小明东拼西凑支付了14万元医药费。
不幸的是,小芳由于受伤严重,于两个多月后离开人世。双方再次因赔偿款问题产生矛盾。小明认为自己已经想尽一切办法,14万元已经是他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小芳家属则表达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他们也在小芳治疗期间花费了大额资金,需要小明进一步赔偿。为有效处理矛盾,交调委分两组分别进行劝说,同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不断引导小明将心比心,让其理解对方失去亲人的痛苦,尽可能多地给予补偿。随着小明真诚地向小芳家属表达自己的歉意,双方关系慢慢缓和。小芳家属也表示考虑到对方上有老下有小,他们愿意让步,不想让一个事故毁了两个家庭。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赔偿协议。
“调解过程中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需要结合情理,让调解变得更有‘温度’。”黄燕丽认为,在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发现矛盾,从简到难各个击破,多角度看问题,找到平衡点,创造共赢的局面,矛盾也就更容易迎刃而解。
文/图:司新宣、光明区司法局
通讯员:杨昌清、谢思岚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