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埔县发布关于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和冻结户口的公告,敦促大埔籍疑似偷越国边境并滞留缅北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限期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备。如滞留缅北人员仍执迷不悟,拒不回国,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公告名单涉及15名人员。
具体公告如下: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滞留缅北人员劝返工作要求,现敦促大埔籍疑似偷越国边境并滞留缅北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限期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滞留缅北人员仍执迷不悟,拒不回国,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采取如下惩戒措施。
一、暂停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二、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滞留缅北人员其直系亲属、朋友与之有资金往来的,对其直系亲属、朋友的银行账户一律予以分类管控,限制或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四、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暂停发放或取消其个人享有的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五、对其本人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或财政供养人员政审时一律不予通过,其直系亲属从严审查;
六、取消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党代表、村(居)民代表、村(社区)两委竞选资格;
七、相关职能部门停止审批滞留缅北人员申报新批宅基地,并暂缓审批其直系亲属申报新批宅基地,对其用赃款所建的房屋依法查封或依法拆除;
八、滞留缅北人员依法按程序上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动车高铁、乘坐飞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信用卡消费、办理信贷业;
九、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中有滞留缅北人员的,应配合进行劝返工作,直至滞留缅北人员返回户籍地,对工作不力的报相关部门倒查追责;
十、在各镇(场)、村公示栏和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惩戒公示。
现向社会征集大埔籍滞留缅北人员线索,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劝返滞留人员的最高奖励100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投案或举报方式: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拨打110。(联系人:张警官,联系方式:1992618518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大埔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15人)
【全媒体记者】马吉池
【通讯员】大埔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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