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说药】退热药怎么选?对乙酰氨基酚VS布洛芬!

惠东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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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发烧是儿科永恒的话题,那么退热药应该如何选择呢?今天,惠东妇幼药师带你涨知识。

一、首先我们看看发热的定义,是不是一发热就要用退热药?

发热是指机体在致热原作用下或各种原因引起体温调节中枢的功能障碍时,体温升高超出 正常范围。临床通常采用肛温>37.6℃,口温>37.3℃,腋温>37℃定义为发热。发热分为4类,以腋温为准,37.1~38.0℃为低热,38.1~38.9℃为中度发热,39.0~40.9℃为高热,≥41.0℃为超高热。

发热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因,它是一种生理机制,对抗感染和病情恢复有益。不应将恢复正常体温作为退热治疗的主要目标,使用退热药的主要益处是改善患儿的舒适度,从而改善整体临床状况。

目前多个关于儿童发热诊治的指南均强调使用退热药改善发热患儿舒适度的重要性,认为应该依据发热是否造成了患儿不适,而不是以单纯的体温决定是否使用退热药。一般情况下,对≥2月龄、腋温≥38.5℃,或因发热导致不舒适和情绪低落的发热儿童,应给予退热药物。

二、解热镇痛药的临床合理应用

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儿童退热药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临床上应如何选择呢?应该注意特殊情况下解热镇痛药的应用。

表1 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的作用特点

1、发热儿童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或交替使用,虽然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使用较单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 芬可以降低体温的度数略多一点,但没有显著的临床意义,不能提高患儿的舒适程度;两药联合使用增加了 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2、不推荐解热镇痛药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单一成分的解热镇痛药与含有相同作用药物成分的复方感冒药联合使用,有重复用药,甚至药物过量中毒的风险,因此这两类药物应避免联用。

3、2月龄以下的婴儿、新生儿禁用解热镇痛药。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需通过肝脏转化代谢为有生理活性的成分,参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E合成与释放,调控体温调节中枢发挥体温调节作用。新生儿及婴幼儿肝肾功能发育不健全且不成熟,对NSAIDs的转化代谢排泄较年长儿及成人相对慢,药物蓄积易致肝肾损伤,甚至不可逆的组织结构变性坏死。世界卫生组织建议2月龄以内婴儿禁用任何解热镇痛药物。

4、川崎病儿童急性期应用大剂量阿司匹林抗炎治疗,通过体温调节中枢反馈可有效治疗川崎病的发热,无需使用其他解热镇痛药。

5、退热药无效时的处理原则 退热药物使用后多在30~60min体温开始下降,部分患儿如仍高热不退,亦不宜短期内重复使用退热药物,一般应间隔4h以上,24小时不超过4次。期间应重点关注病因的查找与治疗,辅以恰当的物理降温措施。不宜盲目加用糖皮质激素作为退热治疗。

三、改善舒适度的护理措施

对发热儿童进行恰当的护理可改善患儿的舒适度,如温水外敷儿童额头、温水浴、减少穿着的衣物、退热贴、退热毯、降低室内温度等,这些方法均可通过传导、对流及蒸发作用带走身体的热量,使发热儿童感到舒适。

四、总结

1、退热治疗的主要目标是减轻发热所致的不适,即改善舒适度,而非单纯恢复正常体温;特殊情况下,为保护脏器功能应积极降温;查找并治疗引起发热的原因。

2、肝功能异常和G6PD缺乏症的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可选用布洛芬;肾功能损伤中度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不用于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儿的解热镇痛治疗,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出血性疾病患儿伴发热时,需权衡利弊,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

供稿:药学部 姚梦莉

审稿:办公室

专业审稿:药械部

编辑:健康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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