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身边事 小荔话你知
● 出行:新开如约专线,市民出行更方便
● 搬迁:新隆沙居委会搬迁新址
● 补贴: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
● 救助:遭遇突发困难群众可申请临时救助
● 租房:今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新增了一个“房源核验码”
荔湾新闻
新开如约专线,市民出行更方便☞
为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持续满足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广州市一汽巴士一分公司于11月22日起开通紫林香苑-坑口地铁站、坑口地铁站-紫林香苑等如约专线。
紫林香苑-坑口地铁站如约专线票价为2元,发班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30-8:30时(发班间隔约为15-20分钟),沿途停靠水秀一路(花涧四街)、水秀一路中、芳村花园北门、东漖镇等站点;
坑口地铁站-紫林香苑如约专线票价2元,发班时间为工作日晚上18:00-19:00时(发班间隔约为15-20分钟),沿途停靠芳村花园北门、水秀一路中、水秀一路(花涧四街)等站点。
注意!新隆沙居委会搬新址了☞
花地街道新隆沙居委会于2021年11月11日从原址镇东直街2号14号二楼搬迁至芳村大道中322号,11月15日正式开始对外办公。各位街坊办事请留意,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广州新闻
灵活就业人员可缴住房公积金☞
11月24日,15届1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提及,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为原则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按月冲还租金等便利措施。此举提升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台港澳人员,以及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参照本办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按月冲还租金等便利措施。
遭遇突发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11月24日,15届16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的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申请人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或生命受到威胁等紧急情况下,申请时无法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但不影响相应事件真实存在的,申请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给予实物救助、临时庇护或资金救助。开展先行急难救助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急难型临时救助(包括先行急难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进行公示,其中港澳台居民在申请地(经常居住地)公示,公示期为1年。
租房备案登记新增“核验码”☞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比旧规,规则修改了一些细节,提供给租客、房东更多便利。
其中,新《规则》出现了一个“房源核验码”。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并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房屋信息,可以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予以标注。
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应当录入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资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提供房源核验码的,则只需上传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赁合同。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文字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欣煦 综合自广州日报、花地街】
【图片 广州日报、花地街】
【编辑 黄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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