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钟翰林获刑43个月!此前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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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囚43个月。他早前因涉嫌在网上发布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信息,并且处理逾70万港元被指是犯罪得益的众筹款项被控,此前已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两项控罪。南都记者了解到,钟翰林早有犯罪记录,2020年曾因侮辱国旗等罪,被判入狱4个月。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7月29日,香港警方在元朗、屯门、沙田等地,以香港国安法内“分裂国家罪”的第20条、21条,拘捕了3男1女,年龄介于16至21岁,四人均自称身份为学生。当晚,已解散的“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在社交网站发布消息承认,该组织前召集人钟翰林于当日20时50分,在其住所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被警方拘捕,警方同时带走数袋证物。

2021年6月1日,该案在香港区域法院提审,钟翰林被指涉嫌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并于 2020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被控一项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分裂国家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

钟翰林另被控两项洗黑钱罪,涉及他于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在香港处理其两家银行账户内共计逾70万港元财产,而这些款项被指是其犯罪得益的众筹款项。

11月3日,钟翰林在香港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分裂国家及一项洗黑钱罪,分别指其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及于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处理其账户内约13.5万港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2019年5月,钟翰林曾在香港立法会与团体“保卫香港运动”争执,期间,毁坏对方的五星红旗,被裁定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2020年12月,钟翰林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禁4个月。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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