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驾车溅路人一身水!顺德网友一个举报,结局极度舒适!

顺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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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开过水洼不减速

溅路人一身水 

注意!

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

还是法行为

近日

有网友向@顺德交警 举报

称一辆汽车在容桂伦桂路与马岗大道路口

呼啸驶过积水路面

丝毫没有减速

导致溅起一道“巨浪”

将一名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淋湿

接到举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发现小汽车途经积水路段时不仅没有减速慢行,还在路口超车。民警随后联系上车主。车主称事发时是自己儿子的女朋友潘某驾驶车辆,随后,潘某在其男朋友卢某的陪同下来到容桂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在调查的过程中

民警发现潘某支支吾吾

整个过程都是卢某在回答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

民警判断其中一定有“猫腻”

两人可能涉嫌顶包

通过排查及法律政策宣讲

潘某终于承认自己是来“顶包”的

当时是卢某在开车

据了解,当天,卢某搭载潘某上班,由于赶时间,所以没有注意减速驶过积水路段,以至于溅摩托车驾驶员一身水。没想到被人举报,因为卢某还没有考取驾驶证,于是让潘某顶包。

民警对2人的行为

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同时

卢某因未取得驾驶证

驾驶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通过等违法行为

将面临罚款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涉事车辆属于溅别人身上水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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