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和五大行业领域整治,近日,湛江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对一批诈骗、涉黑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依法判处16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有力彰显了湛江法院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黄某集团诈骗案
湛江中院对被告人黄某等12人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被告人十四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8月起,黄某纠集他人利用淘宝网店售卖未经过开光的灵符、佛牌、佛珠等迷信物品和没有法师作法的“法事”,对被害人实施诈骗。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黄某指使被告人黄某威先后注册成立了广东黄老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芈情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泰师情贸易有限公司,并陆续纠集其余被告人等一批客服人员组成集团成员,以发扬传承中国五千年以来的“道家理念”为幌子,打着公司集团作为中介帮助庙宇法堂售卖“法事”或“开光圣物”的旗号,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通过淘宝、微信公众号、官网等网络平台向被害人兜售未经“开光”的佛牌、佛珠、灵符等法器,蛊惑被害人以虚高的价格购买没有实际进行的“超度”“情感挽回”等的法事服务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兜售的“法事”或“开光圣物”价格1933元至16800元不等。
为获取被害人信任,黄某等人制作并不断完善“话术”。当被害人反馈“法事”或“开光圣物”没有效果时,销售客服又编造被害人曾经杀过生等理由,再次要求被害人做价格更高的法事或要对原法事加持亦或购买“开光圣物”。黄某让黄某威拍摄一间武帝庙的照片,将照片中牌匾的名字编辑改成“黄老堂”后作为公司的宣传图片,还找人在该庙里简单作法,拍摄视频和照片发给被害人,以证明其已施行法事。
随着诈骗集团的壮大,为了隐瞒没有法堂授权、没有道士作法的事实,2017年2月,黄某派遣黄某威在廉江市青平镇沙铲村武帝庙旁及在广西博白县沙坡镇浪车大岭坡附近分别买地修建庙堂,筹建以黄老堂、芈情门命名的庙宇,网购道士服装、道士证、开光证及法堂印章等物,伪造黄老堂、芈情门庙宇的授权及道士证、开光证等。两间庙宇建好后,黄某等人聘请没有进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的人员在庙宇作法,并录制视频发给销售人员。在客户挑选好“圣物”后,销售人员将作法视频发给客户,并将网购的未开过光的法器寄给客户。
直到2017年2月,该诈骗集团逐步完善组织架构为: 行政部、推广部、策划部、财务人事部、媒体宣传部、客服部等六个部。推广部负责推广虚假挽回感情故事文章、虚假的“作法事”的成功案例等;策划部负责公司美工设计及淘宝运营;行政部负责联系“法堂”,将“请法人”信息转交法堂,开光圣物的采购、邮寄及后勤工作等;媒体宣传部负责在公众号发布情感文章,运营公众号和微信号的朋友圈内容以招揽客人,收集关于公司的网络负面信息并删除,编写微信公众号、官网上的商城的虚假评论,制作客服与被害人之间的虚假对话聊天等;客服部负责管理接待员与客服人员,推销超度、情感挽回等各种类型的“法事”和“开光圣物”等;财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员工业绩的核算及发放工作。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该诈骗集团诈骗所得共计9752万余元人民币,被害人数达到1万余人。
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黄某等人分别在湛江市赤坎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市白云区等地设立广东黄老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真瘦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桃花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作为据点,通过网络虚假宣传和推广,以提供帮助客户“作法”挽回感情服务、销售瘦身产品和提供情感咨询套餐服务等手段骗取客户钱财。黄某等人参与期间,前述据点公司诈骗金额100余万元。
法院认为,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黄某、黄某威诈骗金额9885万余元,其余被告人诈骗金额9100万至3100万元不等,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黄某等12名被告人具有诈骗在校学生财物的情节,酌情应予从重处罚。黄某等人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黄某系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戴某等人涉黑案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戴某等人涉黑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戴某等人收购陈某斌(已判刑)的车队,以合股经营的方式组建琼粤长途客运联合公司(后更名为“雷州市宏达客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时任雷州市某局副局长的陈某(已判刑)以其妻子尹某的名义入股240万元(后增加投入至440万元)。宏达公司成立后,戴某等人成立暴力控制客源的“机动组”。
2008年,戴某等人借助雷州以陈某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对海南、徐闻、雷州至东莞、深圳客运线路进行垄断经营。戴某等人通过开除反对者手下、安插亲信的方式排除异己,并召开股东会选戴某为董事长,迫使反对者与其等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随后,戴某等人以干股的形式邀请陈某斌加入宏达公司管理层,尹某多次代表陈某出席相关会议并积极邀请陈某斌加入公司。2008年10月,陈某斌加入宏达公司后将自己的手下安排进宏达公司“机动组”,并以“机动组”作为暴力控制力量实现垄断海南、徐闻、雷州至东莞、深圳客运线路客源的目的。
在陈某的支持和庇护下,陈某斌、戴某等确指示“机动组”成员采取暴力或暴力相胁迫等手段滋扰竞争对手客车的司乘人员,以及采取打砸客车、抛四角钉扎破竞争对手客车轮胎等手段影响竞争对手客车的正常运营,通过打击竞争对手争抢更多的客源攫取暴利。在此过程中,陈某斌、戴某等人给机动组成员树立规矩,以公司管理为名制定工资、奖励等制度,逐渐形成了以戴某、陈某、陈某斌等为组织、领导者,尹某等为骨干,陈某某等为一般成员,人数较多,结构、层次明晰,分工明确,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在戴某、陈某、陈某斌等人的策划、指挥下,从2008年10月起至案发,大肆进行排斥同业竞争对手的欺行霸市违法犯罪,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有组织地进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在雷州地区长途客运行业内形成一定的控制并从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陈某斌等人因本案被判处刑罚后、戴某等出逃期间,尹某仍以陈某名义出席该公司股东会执行戴某等人的决议,向陈某斌等人家属发放赔偿金、工资等。
法院认为,戴某组织、领导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戴某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之一,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罪行处罚,依法应以戴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尹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接受其组织和领导并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其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综合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某清诈骗案
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清诈骗案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清通过他人提供的虚假投资平台,使用微信、QQ联系不特定号码,以投资、理财等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020年4月10日,陈某清在微信与被害人黄某某聊天过程中,谎称自己是一个团队,破译了个平台的数据,能提前知道涨跌,让黄某某下载“福盛世汇”APP。在“福盛世汇”的APP充值时客服提供了两个账号,黄某某分两次向该两账号转账总计7万元;后因对方称赚的太多有风险,需要再次充值对冲,故再次转账3.5万元。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间,陈某清微信联系被害人郑某某,称在“国泰金鑫环球国际”交易平台上进行投资可以赚钱。被害人郑某某根据陈某清的引导通过支付宝分两次向“国泰金鑫环球国际”交易平台投资充值总计4千元。
法院认为,陈某清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钱财,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09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陈某清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陈小漫、尹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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