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利用“特殊渠道”销售假烟,涉案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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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浈江警方获悉,日前,浈江警方在韶关市烟草专卖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打掉一个通过“特殊渠道”进货销售假烟的窝点,查获涉嫌非法生产的假品牌香烟品种14个1632条,涉案价值高达20余万元,抓获涉嫌销售假品牌香烟的犯罪嫌疑人1名,依法刑事拘留。

“老板,你好!我是专门推销‘品牌’香烟的,档口是否需要白沙、牡丹、中华、芙蓉王、黄鹤楼……等品牌香烟,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我们进货有‘特殊渠道’,利润丰厚。”今年10月份,一男子来到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某街某档口谈业务时,向商家给予如此进货“优惠”,商家为之心动并付诸于行动。

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很快获知了该信息,并将该线索及时移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处理。

接到线索后,办案人员立即对线索进行核查,并实地展开走访调查。经综合分析研判,警方发现浈江区站南路某档口经营者吴某妹涉嫌以经营百货档口为掩护,大量收购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假冒伪劣香烟并按市场价格出售。办案人员为尽快掌握其销售假冒伪劣香烟的证据,根据线索迅速展开缜密侦查,并锁定吴某妹与“供货商”将进行假烟交易的时间和地点,择机展开抓捕。

10月26日凌晨,办案人员见一辆商务车缓缓驶入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某街一仓库门前停下,仓库老板吴某妹迅速打开仓库卸货,早已守候多时的办案人员果敢出击,快速将仓库老板吴某妹和送货司机曾某控制,现场查获作案商务车1辆,缴获卷烟品种14个1632条。

经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对现场缴获的香烟进行鉴定,认定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核实,送货司机曾某为假烟销售上线到韶关后花30元临时雇用的,相互根本不认识,送货商务车车牌号为假牌、车架号经过人为打磨,无法辨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妹(女,55岁,汕头潮南人)对其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品牌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妹因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假品牌香烟被浈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案商务车依法暂扣,司机曾某批评教育后离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图: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刘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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