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刚刚过去,你是不是已经开启了“收收收”模式?然而你的包裹最终是被谁签收了呢?万万没想到楼道里的消火栓竟然成了快递“代签收者”!
看到快递已签收的短信后,家住管庄的潘女士按照往常的“约定俗成”,告诉家人记得把门口的快递拿进屋。谁知,家人在门口找了一大圈儿,都不见快递踪影。最后,潘女士才在手机快递小程序中,看到了如下提示——“您的快件代签收(消火栓),如有疑问请电联快递员XX……”
据了解涉事的“签收者”消火栓外面原本贴有“消防设施,请勿开启”的封条,然而却已破损。当天消火栓里除了潘女士的快递外还“整齐”地摆放了其他两个快递。
其他小区多个楼层电梯间旁的消火栓封条也都有被损坏的情况。
类似“签收人”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并非个例,通常情况下自家门口、鞋架和小区快递柜都是代签收的“常用地”。此外消火栓、暖水井、弱电间、电表箱等都是快递代签收的“大户”。殊不知,把快递放进消火栓等地遇火灾发生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均属于消防违法行为。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消火栓里有接水口、水管、水枪、火警按钮、应急灯和灭火器,发生火灾时全靠它来控制火势,否则造成火势蔓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受到更多侵害。安全无小事,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开玩笑。如发现有损害消防设施的行为,立即上前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12345。
来源: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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