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最近离职了,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吗?
答:按照相关政策,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以下两种情况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02
问:想请事假三天,但公司说请假要扣双倍工资,这是合理的吗?
答:不合理,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因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的是事假三天期间的工资,但不得扣除双倍工资。
03
问: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答: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有: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有:
①停工留薪期待遇;
②5-6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③5-10级伤残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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