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
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
疑似抓到“偷拍现行犯”的视频
引起网友热议
11月15日晚
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
疑似抓到“偷拍现行犯”的视频
引起网友热议
微博大V发文称
男子穿女装在女厕偷拍被抓
微博大V@Esports海涛 发文称,其于15日在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上厕所出来后,被保洁阿姨拉住说女厕第三个隔间不太对劲,征得阿姨同意之后,他走进女厕,发现隔间里是一个高大的穿着女装戴着假发帽子的男人。
意识到情况比较复杂,@Esports海涛 开始拍摄视频保留证据并且控制住嫌疑人。征得嫌疑人同意后,@Esports海涛 检查了对方的手机,发现了大量在全国各地的女厕所拍摄的女生上厕所的隐私照片。
对于这些照片,对方辩称是在网上下载的。于是@Esports海涛 检查了照片详情,确定这些照片全部是同一部设备所拍,也与嫌疑人的手机型号一致。因怀疑对方有偷拍的行为,他们现场报警。
涉事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sports海涛 表示,收到保洁阿姨的求助后,他第一时间进入女厕所一探究竟。“当时心里盘算了下,如果是误会我相信对方也会原谅,如果发现对方图谋不轨那一定是要出手的。”
从上海闵行警方处获悉,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1月16日下午,@Esports海涛 再发微博称:“希望这次的事件能够震慑更多宵小,让他们知道敬畏不敢造次;鼓励更多朋友,使他们面对不平勇于发声。”
近年来
不法分子十分猖獗
偷装摄像头、偷拍女性裙底
……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生活中,如何防止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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