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翔诉李某明民间借贷纠纷案|茂名“双百”案例

南方+ 记者

编者按:为总结推广提升茂名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司法局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茂名记者站在全市深入开展“双百”案例(百个风险警示案例、百个成功调解案例)展示活动,将选取出来的部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案例、风险警示案例进行汇总和展示,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案情回顾】

原告黄某翔与被告李某明于2019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同年9月开始谈婚论嫁,商量结婚摆酒事宜。被告于2020年6月2日向原告提出分手。

在双方恋爱谈婚期间,原告通过微信平台、支付宝、银行等方式多次向被告转账金额不等的款项,合计197235.94元,且确认其在微信平台上转账中的88.88、99.99、122.22、222.22、555.55、666.66、13145.20、52、520、2020、123、333等金额的转账款项,是模仿网上其他情侣,并无特殊意义,其中的13145.20元则是原告借给被告学美容的学费。对此,被告称原告的陈述不是事实,被告不可能主动要求借款13145.20元。13145.20按网络语言的谐音,是一生一世我爱你的意思,99.99元指长长久久,类似其他款项也不可能是被告要求原告借款,一般借款为整数,这些款项有特殊意义,都是男女朋友关系的赠与。在此期间,被告通过转账及委托他人代付给原告共100334.87元。此外,双方的微信平台上的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7月12日,被告:“一无你借钱我还给他”、“留我欠你”,原告:“好”;2019年9月22日,被告:“20000+3000+3000+1000”、“这是大数,还有小数我有点乱,我会还你”;2020年3月29日,被告:“你快借钱给我还入去再套出来给回你”、“就转两万来”,原告:“建行?”、“转紧”等内容。庭审中,原告还称其在分手前后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但被告把原告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没有明确表示偿还期限;被告则称其承诺偿还不是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的偿还,是将赠与物返还。2020年7月27日,原告黄某翔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李某明立刻偿还169735.89元和利息(从2020年6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为止)给原告。

【法院裁判】

信宜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原、被告在恋爱后均向对方转账支付了若干款项,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可知,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借贷的合意和借贷的事实。原告确认基于双方是情侣关系而按网上情侣间转账方式所转账的包含88.88、99.99、122.22、222.22、555.55、666.66、13145.20、52、520、2020、123、333等金额的转账款项,其虽否认该些转账款项具有特别意义,但由于这些款项的谐音均蕴含特定的民间寓意,这类转账款及类似的如“212.12”、“366元”等转账,均属于情侣间出于怡悦对方的转账行为,没有双方借贷的合意,不属于借贷行为,而是情侣间的赠与行为。同时,在原告向被告转账款项中,单笔转账金额在200元以内的款项大部分以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也符合通常亲戚朋友间发微信红包的习惯,特别是双方在2020年5月20日相互发生多次“50”、“52”、“520”等小额度的转账,基于双方的情侣关系,可对此类转账款认定为其本人为增进双方感情而为的赠予,也不属于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剔除前述款项后,双方在期间转账支付的其他款项属于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因此对被告尚欠原告的款项,被告依法负偿还的民事责任,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利息的问题。因双方并无约定,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给原告。故本案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侣关系,再结合案件的实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明偿还法院认定的借款款项及相应利息给原告黄某翔。被告李某明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警示】

当下,情侣间为了相互取悦,通过发红包,买礼物等方式向对方表达心意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当两人关系发展至更为亲密的谈婚论嫁之时,经济往来也更为频繁,当事人对此更不在意,甚至以此来考量相互的信任和感情的深度。而一旦双方情感生变,则极易引起财产纠纷。在现实中,许多情侣也和本案的当事人一样,往往基于其情侣关系而对双方产生纠纷时的权利关系产生一些错误的理解,在面对和处理这些纠纷时,需要当事人先明白:情侣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身份关系,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无特殊影响。民间借贷纠纷的认定主要在于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形成,以及资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而结合主客观因素来确认是否构成借贷关系。为防范和妥善处理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欠款关系时,一要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达成,二要审查是否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双方应注意在事件发生时根据前述借贷要件保留证据。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中明确。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以便留存凭证;情侣均应培养健康的恋爱观,如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最好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接受款项的一方,若确实是受赠或有其他经济往来,也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背上本可以不用承担的债务;对于一些有特殊涵义的转账款项,也要考虑其会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杨允林 温秋意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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