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双百”案例|李某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支付纠纷案

南方+ 记者

编者按:为总结推广提升茂名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司法局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茂名记者站在全市深入开展“双百”案例(百个风险警示案例、百个成功调解案例)展示活动,将选取出来的部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案例、风险警示案例进行汇总和展示,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案情回顾】

梁某与死者李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于2021年在金山梁某家中同居。因生活琐事,李某在2021年7月1日下午在梁某家中自行喝农药,后送金山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治疗。2021年7月4日经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李某死亡。

在死者李某治疗抢救期间,梁某支付医院的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7410元;死者家属方支付治疗费用54542元、预支殡仪馆费用10000元,共计64542元。双方共计支出费用71952元。因对已支付金额的分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争吵,并陆续去广州110,高州110报警,家属方质疑当时因为男方导致女方出现喝农药倾向。后就此事金山派出所已立案侦查,并认定为自杀案件。但双方就死者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后期丧葬费如何分配支付问题无法协商产生争吵动手事件,申请调委会调解处理。

【调解过程及结果】

调委会接案后,与街道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派出所联合商量对策调处。因死者家庭情况相对贫困,父母常年待在农村靠耕作维持生计,家有一长兄尚未成家立室,社会经验浅;面对突如其来的李某死亡一事,都表示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

经向死者父母、亲属以及男方家属了解,死者李某于2021年年头,梁某开车到信宜钱排把李某接到金山工作,梁某称最近并未与死者发生争吵,也没有产生什么比较大的意见。7月1日下午,梁某下班后回家发现死者李某喝了农药,就立即将其送往金山医院进行抢救。经洗胃后,死者李某虽然已清醒,但情况危急,随后转入高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告知家属要做好心理准备,由于死者喝的农药过多,后期治疗处在一定难度。死者李某今年才20来岁,正是花样年华的年纪,但凡有一丝丝希望,死者家属都希望李某活下来。因此死者家属与医生商量,立马通过120救护车转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7月4日正式宣布李某死亡。

事件发生后,男方梁某家属声称死者家属不与其商量私自转院,明知无法治疗的情况下仍转院,导致后期的治疗费用加大,双方就总体费用支付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调解小组立即召集双方以及相关家属于7月7日早上在司法所进行调处。

就现已支付的71952元医院治疗费分配问题,女方家属提出:1.死者李某骨灰由男方家庭安置;2.以第一点为前提的情况下治疗费以及丧葬费双方对半分配。男方家属讲述家庭现背负的债务太多,无法拿出多余现金,因死者家属不与其商量,私下给死者转院治疗而产生的治疗费表示不接受;且死者未曾与男方梁某领取结婚证,并不存在婚姻关系,更不可能安置骨灰。就骨灰安置问题导致双方情绪激动,导致调解中途暂停。调委会要求双方利用中午饭点时间,基于人已离开,治疗费用已产生的事实,集中思想解决费用支付以及死者的丧葬安置问题。

7月7日下午调解会继续进行,调解员要求双方将焦点问题放在死者治疗费用的分配问题上,并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分配问题上调解员提出四个相对的建议:1.骨灰由男方安置,扣减男方部分费用;2.骨灰由死者家属方安置,扣减家属方部分费用;3.骨灰放置金凤山(高州市殡仪馆)内,维护费用由双方共同支出;4.为妥善一次性解决此事件,在已支付的71952元费用上,大胆计算预计后期的结算以及冷冰费用等增加多8048元,将总体费用预计到80000元进行商量方案。扣减完轻松筹费用10000元后,以70000元进行分配。

在调解会上,就死者骨灰安置,调解员建议征求死者男友梁某意见。“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曾经的情侣,共同生活的两人,人已逝,相信男方内心的痛也是无法释怀的,建议以此作为一个念想,也是对死者的一份尊重。随后,男方同意与死者家属方共同负责死者李某的丧葬事宜,并将其火化后的骨灰带回家中,安排时间及场地妥善安葬。死者家属方因死者骨灰得以安置,同意对男方应支付的费用进行部分扣减。最终,双方对死者生前治疗费用及丧葬费分配达成了一致协议。

【案例评析】

就此非正常死亡事件,调委会认为时机的掌握很重要。在公安机关作出侦查结果的同时,调解介入对处置能达成较好的效果,过晚容易引起双方无休止争吵以及分歧。而且因尸体现存放于异地,对尸体的处理是处置此类事件的重点,早处理、处理好尸体是防止闹丧的关键环节。

调解中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劝导,作为成年人的李某选择喝农药是主动想结束自己的生命,是李某个人的故意行为;一方面让双方当事人意识到,此行为以及人的逝世是对双方家属以及家庭都造成影响,是同等情绪低落的,并不存在着某一方不积极处理的情况。

在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调解中,调解人员要与公安机关紧密沟通,弄清死因,查明真相,分清是非,落实责任的关键;死因确认是案件调处不可缺少的证据,是什么原因导致死者自杀,死者的死与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过失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解开此类疑团是双方当事人所关注。就此事件公安机关已侦查确认为自杀案件。因此要求双方将讨论关键点放在治疗费用、丧葬费用如何支付上,并且要加快调处,以加快对尸体的处理,减少双方的费用支出,并能让死者尸体尽快得到安置。

调委会在此案中大胆提议,加大预算计算支付、提议骨灰安置方法让案件得以在一天内解决,减轻了双方的负担,并让死者得以安置,解决了困扰两家的难事。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陈燕敏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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