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双百”案例|梁某勇与梁某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南方+ 记者

编者按:为总结推广提升茂名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司法局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茂名记者站在全市深入开展“双百”案例(百个风险警示案例、百个成功调解案例)展示活动,将选取出来的部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案例、风险警示案例进行汇总和展示,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7日晚上,高州市深镇镇某村委会坡中村村民梁某勇与朋友一起整备完自家日常用水设施后,在回家途中经过梁某杰家地堂时,被梁某杰饲养的狗咬伤。当晚梁某勇找狗主说明事发经过,并电话联系村委会干部协调处理。第二天,村委会干部及梁某杰到梁某勇家中协商处理。经村委会干部调解,得出如下方案:梁某杰赔偿梁某勇治疗款1307元,梁某勇让出屋前地堂部分土地给梁某杰建设出行通道。双方已口头同意该调解方案。其后,村干部根据双方同意的调解方案制作调解协议书让双方签名时,梁某勇提出异议,要求梁某杰赔偿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过万元,并不同意让出土地建设出行通道。梁某杰当场拒绝了梁某勇的要求,双方不欢而散。2021年2月10日下午,村委会把案件提交深镇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牵头组织派出所介入处理,让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经过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和派出所配合下,双方再次同意了村委会第一次提出的调解方案。在准备签订调解协议书时,梁某勇再次反悔。

2021年2月15日,深镇镇政府收到梁某勇儿子所在部队寄来的函,要求政府协助解决梁某勇与梁某杰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深镇镇政府把案件转接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由中心牵头处理。

经过多日的处理,当事人双方的不断反悔毁约,村民之间闲言碎语的不断发酵,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村委会的能力也受到了群众的质疑。同时,梁某勇的儿子在军队中听到了部分不实消息,认为父亲受到欺负,通过部队发函到政府,不仅更增加了矛盾处理的难度,而且也令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议论纷纷。

2021年2月25日,深镇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深镇镇政府驻该村委会的领导、退役军人服务站、深镇镇派出所、深镇镇司法所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商量解决该纠纷的方式和方法。

在讨论中发现梁某勇除了与梁某杰之间有损害赔偿纠纷之外,还涉及到村民之间的道路通行纠纷。梁某勇屋前地堂要砌起围墙不留道路让群众通行,群众只能从其地堂前的水渠边通行,村内部分群众对此十分不满。经分析,得出这两起纠纷需一起处理才能真正达成双方和解的目的。由于梁某勇已经外出工作,无法当面沟通。

会议上一致通过,决定兵分两路,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根据狗咬伤人的事实从法理方面与梁某杰讲解其赔偿义务;一方面根据邻里关系、情理方面劝说梁某勇要让出道路让村民日常通行。

2021年3月8日,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梁某勇与梁某杰终于在村委会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既解决了梁某勇损害赔偿诉求,也抚平了村内群众对道路不通积压的怨气,同时也平定了村内流言,还村内一种风清气正的氛围,得到了本村群众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案例评析】

深镇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在本次矛盾化解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集中解决问题,还提供了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向,从而起到一石二鸟、事半功倍的作用。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 车方驰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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