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株石珊瑚获救!深圳海关破获全国数量最多活体珍贵动物走私出境案

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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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在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内,一株株石珊瑚安静地趴在水族箱内,色彩斑斓、形态万千,白的晶莹剔透,红的艳丽如火,粉的含娇带羞,伴随着自由的呼吸,触手一收一放翩翩起舞……这些绚丽的石珊瑚半年前被走私团伙当成生财工具走私出境,深圳海关及时截获并移交该院保护培育。经过半年多的精心培育,石珊瑚生长发育良好,形态和颜色与刚被截获时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2021年4月19日,经风险研判分析,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货运出境通道对一辆跨境货车进行重点查验时,现场查获涉嫌走私的石珊瑚1265株。经鉴定,查获的石珊瑚中,1125株样品为石珊瑚目物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深圳海关缉私局迅速介入,深挖扩线,成功在深圳市内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该案为近年来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破获的走私出口活体珍贵动物数量最多的案件。

海关缉私人员在现场取证时发现,泡沫箱里的石珊瑚呈萎缩状,身上黯淡无光,有些甚至已经脱藻。为保证石珊瑚的存活生长,深圳海关第一时间联系了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由研究院对该批石珊瑚进行保护培育。

据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专家介绍,石珊瑚是全球共同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其形成的珊瑚礁生态系统对于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健康、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将对深圳海关查获移交的石珊瑚进行室内重点培育,并将其应用于教学科研领域。

深圳海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口岸现场监管查验力度,强化情报风险研判,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对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实施全链条高压严打,为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同时,也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我国禁止一切进出口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根据《刑法》,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最高可获无期徒刑,切勿因满足私欲而以身试法。

相关案例

网售石珊瑚,抓了!

7月初,广州海珠警方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名为“海气泡”“Ips”的海生动物,用于水族箱造景。一般来说,“海气泡”指的是普通常见的海葵类海洋动物,但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察觉到有问题,便迅速对该平台多个可疑账号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同时走访专业机构咨询专家,确定其所售的大部分物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珊瑚。

针对该线索,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迅速联合网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展开进一步侦查,发现在白云区人和镇一带,极有可能隐藏有非法养殖和销售国家保护动物活体石珊瑚窝点。

经过多日走访摸排,一座院落式三层居民屋进入民警的侦查视线。民警发现院落中经常传出打包封箱的声音,隐约还能听到疑似大型制氧泵的声音,整栋居民屋的窗户均被遮挡,所有空调主机全天开启。从种种迹象分析,民警初步确认,这里就是非法养殖和销售国家保护动物活体石珊瑚窝点。

7月8日,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合赤岗派出所,在上址捣毁两个非法养殖和销售国家保护动物活体石珊瑚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9岁)、陆某(男,38岁)等6人,缴获活体石珊瑚835株,共80.25公斤,涉案物品价值20余万元。经鉴定,以上查获物品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珊瑚。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交代,其曾在外地从事海生动物生意,但随着国家涉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相关法律的出台和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他放弃了实体经营,转而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以收藏品交流为名,暗地非法贩卖石珊瑚牟利。

目前,王某、陆某等6人因涉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已将查获的石珊瑚移交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媒体记者 郑明达 通讯员 梁静秋 胡庆水 文/图 部分来源 南方都市报 中国普法

编辑 何伊琳

审核 周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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