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颖,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自2013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路上,李淑颖用心探索,潜心耕耘,8年间共帮助涉罪的未成年孩子316人,其中60人重返学校,16人考上大学,152人重返工作岗位…她说,希望所做的工作能成为这些孩子们人生回望时的一盏灯,给予他们温暖和力量。
2013年,李淑颖开始正式进入到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当时,一名高中生因抢了一部手机被刑事拘留,他的父母知道此事后心急如焚。这一案件被转到了李淑颖与同事的手中。受理案件后,他们跟踪帮教一年多,帮助其重返校园,尽力挽救。
2014年,这个高中生顺利结束高考,李淑颖还专程去考场接他。当年9月,好消息传来,他如愿考上了大学。“考上大学后,他给我们写了一封感谢信,他回顾自己被抓的那一刻,以为整个人生都被毁了,再也没办法重返校园,考上大学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因此,他非常感谢检察官们没有放弃他,社会没有放弃他,还让他如愿圆梦。”当看到误入歧途的孩子重返正轨,李淑颖感到前往未有的成就感。而越来越多的案例,也令她陷入了如何帮助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健康成长的深思中。
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她参与创建了“‘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涉罪未成人的帮教工作涉及社区、教育、团委等多个部门或领域,其帮教也是一个从涉罪到说服教育再到完全回归社会的长期过程,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完成。因无先例可循,我们都是摸索着做,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不断丰富帮教内容,拓宽帮教议题,创新帮教模式。”
2018年,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将所有进入刑事案件流程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内,并研发出智慧帮教平台,实现所有流程一体化、智能化,将“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上升为全国首创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福田模式”。这一次有益尝试,效果显著,2019年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升级认定为“深圳标准”,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35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之一。
在全力创新机制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2017年开始,李淑颖做更多的是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她化身法律宣讲员,参与各种“送法进校园、进社区”主题活动,加强对少年儿童及家长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疫情期间,因疫情防控的限制,无法进入校园宣传,李淑颖便开始录制“空中法治课堂”,持续普法。如今,空中法治课程被福田区团委采用在福田区所有中小学循环播放,点击量已突破10000,得到了团委、学校及师生的高度好评。李淑颖说:“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撰文】叶淑萍
【通讯员】王楷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