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本次会员大会,应到会员53人,请假5人,实到48人,实际参会会员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分别审议了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二届财务工作报告、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惠东县慈善总会章程、惠东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审议并通过惠东县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草案)、惠东县慈善总会教育扶困助学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惠东慈善总会选举办法等事项。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选举了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三届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惠振当选为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三届会长,并代表惠东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作(2018—2021年度)工作报告,汇报了县慈善总会四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并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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