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南方杂志

一、背景与起因

近年来,珠海市积极探索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模式,将中心登记为法人单位,在规范高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下,由高素质骨干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了党群服务中心由物质形态的平台阵地向组织形态的战斗堡垒转变,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2020年,《广东组工通讯》刊载了我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做法。

二、做法与经过

(一)突出主体地位,赋予法人特定资格。着眼于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村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无民事主体地位问题,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是登记为法人单位。编制部门对全市122个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法人登记,统一办理社会信用代码证,中心凭社会信用代码证制作公章,开设银行账户,自此能够对外独立开展民事活动。二是配备工作人员。中心设主任和委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任,村常住人口3000人以下的不超过5人,3000至5000人的不超过7人,5000人以上的不超过9人。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群众情况,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中心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三是明确职责职能。中心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党务政务村务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

(二)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村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旗帜鲜明加强对村各类组织的全面领导。一是把中心作为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出台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全面领导意见,明确中心主任由“三个职位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中心委员由交叉任职的优秀村“两委”干部兼任,领导村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二是将中心工作人员选配与村干部管理结合起来。实施村干部选聘分离制度,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合作社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全面考核,合格的聘任到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按规定领取财政补贴的工作报酬;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发放财政补贴的工作报酬。三是建立工作报酬最低保障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作报酬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由财政全额承担,村集体经济不分担一分钱,2019年人均工作报酬10.1万元。未获聘用的人员虽享有村“两委”权利,但领不到财政发放的工作报酬。全市共有22名村委会班子成员未被聘用,有效解决了个别自治组织干部“不听党话、不跟党走”的问题。

(三)突出需求导向,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党群服务中心的主渠道联系服务群众,落实惠民项目,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威信。一是提供党务服务。每个中心建设一个政治生活场所,提供过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代表接访、远程教育等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志愿服务、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把中心打造成党员的“红色家园”。二是提供政务服务。把民政、卫生健康、公安、工青妇等各部门资源全部整合入村党群服务中心,提供社保、求职登记、居住证办理、宅基地申请、水电气开通等43项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红色代办员制度,对需要到区、镇现场办理的事项由党员志愿者“跑腿”代办,实现村民办证办事“足不出村”。三是提供村务服务。中心下辖的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所等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文体娱乐、康复医疗、居家养老、法律咨询、农业生产等日常服务。

(四)突出规范化建设,确保运行顺畅有序。开展村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场所、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统一保障。一是统一场所建设标准。中心依托村“两委”办公楼建设,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村辖各类站所和其他全部服务阵地纳入管理。在外观设计上统一名称和形象标识,突出党的元素。主楼内部设置办事场所、“两委”干部办公场所、政治生活场所、综合服务场所等功能室。二是统一信息运行系统。政务服务部门将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卫生健康等单位政务服务系统延伸到村,村党群服务中心与镇党群服务中心互通互联,搭建了统一运行、融合共享的信息平台。三是统一人员管理。建立联动考核制度,民政、司法等单位派驻人员由中心管理使用,年底对各站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依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站所工作职责,中心主任定期召集各站所负责人研究工作。四是统一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为每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各配备1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区、镇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区、镇每年为中心配备一定的运作经费。明确上级下拨的包括建设资金在内的各类资金须划拨到村党群服务中心,由村党组织牵头实施民生微实事等惠民项目,对项目全程把关,让群众知道惠从党来。

三、成效与反应

(一)治理有抓手,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夯实。配合《关于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意见》,明确村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三个职位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中心委员由交叉任职的优秀村“两委”干部兼任,领导村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明确上级下拨资金统一划拨到村党群服务中心账户,由村党组织落实使用,账由镇管,具体使用程序由区或镇按要求制定,把村级财政权抓在村党组织手中,解决村党组织无力服务群众问题,夯实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二)有为才有位,村“两委”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突出激励与约束双向用力,在提高待遇保障的同时,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在村干部中实施“选聘分离”,村干部选举产生后,须竞聘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岗位,通过竞聘的,由镇聘用为村务工作者,按规定领取工作报酬,切实解决个别村“两委”干部“不听党话、不跟党走”的问题。统一规范全市村干部报酬待遇结构,将村干部工作报酬设定为基本工作报酬和绩效奖励两个部分,加大绩效奖励力度,对坚决贯彻落实并出色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各项任务的,由区、镇财政给予奖励。

(三)服务更完善,村民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在全市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引下,村党群服务中心依托村“两委”办公楼建设,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村辖各类站所和服务阵地全部纳入管理,村党群服务中心既是党员政治生活场所,也是政务、社务办理场所,还是村民空余时间的休闲场所,为村民提供教育、文化、医疗、养老、法律咨询、农业生产等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红色代办员等志愿服务制度,实现村民办证办事“足不出村”,大大增强村民获得感。

四、创新意义与价值

党群服务中心是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和服务凝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的坚强堡垒。探索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农村最基层。

【文章来源】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卢志科 林琳

【文字校对】华成民

【频道主编】刘树强


编辑 卢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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