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学术不端,公开“研究者的耻辱”又何妨?

南方评论
2021-11-0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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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静子

“研究者的耻辱”!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张华平发博怒斥“研究生论文被100%抄袭”行为。事件起因是,张教授的2016级学生赵某反映其硕士论文被湖南某985高校研究生陈某全文抄袭。最新进展是,涉事高校“已做出撤销陈某硕士学位,并取消其导师的导师资格的决定”。

学术造假就要“零容忍”,严厉的处理结果既是对国家关于“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通知的有效落实,更是对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的有力维护。有必要追问,全文抄袭何以发生?研究生导师的“第一责任人”角色缘何缺位?

在保证人才培养水准、营造优良学风的背景下,各地高校纷纷加强学位论文管理。首先,从论文开题到正式答辩须经历一套完整程序。其次,更改单项数据指标防抄袭,比如运用大数据技术严控查重率。导师的全过程指导更是为正确颁授学位保驾护航。如此看,高达100%的全文抄袭之所以能隐匿多年,问题绝非出自某一方面。

目前最大的争议点是,涉事高校的论文查重系统是否发挥了应有功效。按理说,查重系统不难识别全文抄袭行为。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数据库缺乏比对的参照系,即被抄袭的论文未收录其中,恐精准度再高的查重系统也难觅端倪。两篇毕业论文发表于知网的时间均为2016年,鉴于数据库更新的相对滞后性,很可能出现原创论文暂未被收录的情况。

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分属两个地区、两所高校的互不相识者,为何会在毕业论文这种大事上惊现“神同步”?事出反常必有妖,铺天盖地的质疑聚焦于“枪手说”的虚实、原创论文的泄露路径、抄袭者的不轨手段等。以发邮件的非正式手段告知处理结果,涉事高校的低调姿态无疑助长了各类传言的风行。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制作包含责任人的基本情况、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等内容的处理决定书”,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项细则。传言止于公开,涉事高校不妨以权威的调查结果为民众释疑、为学术正名。

编辑 辜继漫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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