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把支部建在住宅小区上,全面推进物业住宅小区党建

南方杂志

一、背景与起因

佛山作为广东省第三个GDP过万亿元的城市,是“万亿俱乐部”成员里少有的地级市,常住人口达800多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占一半左右,每年都有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大量的新城市人居住在城市社区,对城市配套服务的要求更高、需求更加多元,随之而来的是跟物业矛盾纠纷也更多,为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挑战。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佛山市探索加强物业住宅小区党建工作,推动把党支部建在物业住宅小区上,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通城市治理“最后一百米”。

二、做法与经过

一是抓组建,筑牢城市基层战斗堡垒。以物业住宅小区或疫情防控期间有物业管理的“单体楼”封闭范围为基本单位,整合区域内各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业主中的党建资源和力量,推进小区党支部组建工作。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首届小区党支部书记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换届时从党员业主代表中择优选取,其他班子成员从业主、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员工、驻社区民警的党员中物色,鼓励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担任支部委员。

二是抓骨干,全面推行党员楼长制度。以楼栋为单位,楼栋户数50户以上且入住率比较高的单独设置党员楼长。户数不足50户或入住率比较低的,以“就近、连片、方便”为原则,联合周边楼栋设置党员楼长。“单体楼”、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采取轮值楼长方式,动员居民参与楼栋管理。党员楼长发挥“三联系两参与”桥梁纽带作用,负责联系居民群众,联系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联系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议事决策,列席社区党建联席会、小区党支部会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会议;参与社区治理,协助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公共管理和服务事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工作。

三是抓治理,强化党组织对物业住宅小区各类组织和工作的领导。将“小区党支部研究讨论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写入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要求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小区党支部评价意见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作为商议、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续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小区党支部讨论商议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硬件设施更新维护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事项,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居民矛盾等问题。

四是抓长效,整体构建小区党建工作体系。纵向建立市、区、镇街、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把小区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镇街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帮助社区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做好日常工作指导。横向建立组织、住建、民政、城管、卫健等党政职能部门定期会商机制,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实施综合执法进小区,协调解决小区党建和综合治理有关问题,提高小区治理水平,提升小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三、成效与反响

推动住宅小区党支部建设以来,佛山市已经建立住宅小区党支部513个,整合区域内各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业主等资源和力量,定期讨论研究小区事项,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取得较好效果。佛山市禅城区怡景丽苑小区建立党支部后,书记由业委会主任担任,副书记由社区“两委”成员、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社区民警、小区党员组成,在化解怡景丽苑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解决了安全消防设备提升、电梯全面维修、篮球场功能提升、小区绿化卫生环境提升、邻里关系重建等141个问题。

四、创新意义与价值

一是充分统筹区域类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力量。选优配强物业住宅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首届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换届选举时一般从党员业主代表中选取,其他班子成员从业主(含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员工、驻社区民警的党员中物色,重点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担任支部委员,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基层治理,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动力。

二是强化党组织对小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要求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策程序相结合,将“小区党支部研究讨论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写入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立小区党支部对物业服务企业评价工作机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诚信评价体系。

三是发挥党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小区党支部讨论商议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硬件设施更新维护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事项。与驻区单位签订服务项目书,整合小区资源,推动更多服务资源向小区居民开放。

四是打造党员楼长队伍。组建党员楼长队伍,明确楼栋户数50户以上且入住率比较高的单独设置党员楼长,不足50户或入住率比较低的就近联合周边楼栋设置党员楼长。明确党员楼长职责,重点履行“三联系两参与”,即联系居民群众、联系社区党组织和小区党支部、联系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议事决策、参与社区治理。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责任编辑】莫群 林琳

【文字校对】华成民

【频道主编】刘树强


编辑 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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