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检察院:全力打造“党建红星 检护童心”多元化观护帮教项目

南方杂志

一、背景与起因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趋势,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类犯罪。在14—18岁少年犯中,涉嫌以上四类犯罪的比例达到92%。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同步修订。检察机关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程的政法机关。同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还肩负监督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落实的重要职责,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面对严峻的形势,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刻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的关注,通过“党建+未检”模式,全力打造“党建红心 检护童心”多元化观护帮教项目。

二、做法和经过

更新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党建+未检”模式,坚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盘棋”,由党员检察官打先锋,党员干警一起干,凝聚合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编织了一张家庭、学校、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网络,为失足少年留住明天,也为社会美好的未来扫清障碍。

(一)突出党建+队伍建设,把党的基因融入未成年人检察肌理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积极把党支部职能与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党建工作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构建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联动的责任体系,引领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建中的迸发出的政治担当,转发为司法为民的动力。

(二)党员带头做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者,创新“检察+”多元化观护帮教机制

组建以党员干警为主的帮教团队,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实施精准帮教,形成“检察+”多元化观护帮教机制。检察+企业,联合爱心企业、共青团委员会、心理咨询机构共建企业型观护基地11家,由企业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技能培训,为表现优秀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问题,帮助“三无”涉罪未成年人良性回归社会;检察+家庭+社工,联合团委、专业社工机构、心理咨询公司、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组成以党员干警为主导的帮教小组,联合开展心理辅导、公益服务、技能培训、法治教育、劳动实践、亲子关系修复等帮教活动,开创亲情帮教新模式;检察+学校,与教育局、职业技术学校联合签约成立学校型观护基地3所,为有心继续求学的涉罪未成年人铺设了重返校园的途径,入学前党员检察官及社工共同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克服自卑情绪,重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检察+羁押场所,将帮教工作前移到审查逮捕阶段,在看守所设立帮教室,安排专业社工采取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方法对被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行为矫治;检察院+检察院,率先在省内实践异地帮教协作模式,建立省内城际协作工作机制,满足涉罪未成年人回原户籍地接受帮教的愿望。

(三)党员带头做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者,开展“平等+特殊”保护降低羁押率

特殊保护是帮教矫治的开始,帮教矫治是特殊保护的延伸。针对外地户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难、审前羁押率降低难的困境,多举措有效地降低了审前羁押率。一是全省率先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努力做“迷途少年”重返家园、重返校园的引路人,制定《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指定合适保证人的规定》,在全市建立起合适保证人制度,聘任来自全市社工组织、观护基地工作人员、教师、共青团、未保委等行业的合适保证人49名,有效地解决了“三无”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非羁押措施难的问题,实现对外地户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二是全国首创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考评机制。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被批捕、起诉的案件100%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创设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化评估机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刊转发推广,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频道《法案追踪》栏目专题报道。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对19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羁押措施139人,有效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率。三是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党建+未检”模式的作用不仅体现在人员支持上,更体现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外的资源聚合上。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发挥党组织的“桥梁”优势,联合共青团组织签署《关于构建佛山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组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建立1+8(“1”是指一个中心——“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8”是指八个维度,即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其他社会力量)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一门式受理”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委派的工作及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合适保证人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等。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为全市861名合适成年人线上授课,浏览量达1440人次,课件荣登“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

(四)党员干警带头做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者,打造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模式”

相对于本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优质法治资源的机会相对较少,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来武装自己。佛山市检察机关通过“党建促未成年人检察”“党建带关心下一代建设”的方式,由检察长、党员检察官、党员干警组建“法律宣讲服务队”,专门支持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构建“普法+机制”建设,创新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持续发展的“检察模式”。

1.“党员红”书写普法新篇章

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坚持“一案一党员”“一案一课”“一案一总结”,将每个以办理案件转化为教学案例,设计开发成“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课堂”“远离毒品犯罪”等系列普法宣讲精品课程,制作《醒目仔女》《检察官来了》等原创微动漫,向全市1561所学校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52名党员检察官成为有力的生力军,组成普法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一是通过互动体验式普法,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二是通过开办“家长学堂”,构建“学生、家长、教师”三位一体的普法宣传模式,形成普法工作强大合力;三是携手佛山市教育局、佛山电台, 采用“1+3+5”(1堂大讲堂直播、3条公益短视频、5节知识声音教材)联合开展“护苗行动”专项普法活动,收听、观看、互动总量接近1000万人次。疫情期间,坚持疫情防控和法治宣传两不误,在“线下”宣传受限的情况下,拓展思路创新形式,积极推行“线上”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其中原创“依法防控疫情——向9种危害疫情防控的行为说不”漫画篇在正义网发布;制作“检察战疫进行时 违法犯罪严打击”微动漫、录制13集普法“云”课堂均荣登“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开放日活动在“中国长安网”微博、“央视频”APP、抖音等平台同步直播,观看量突破38万。

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组织党员参加了法治宣传330场,其中“线上”普法活动近60余场,覆盖全市所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覆盖幼儿、学生、教师、家长12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2万册,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开放日88次3400多人,深受师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2.“党建+”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检察机关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程的政法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充分发挥党组织更大的效用,由党员检察官牵头,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一是与公安机关共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引导社区内退休干部、党员做志愿者,协助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建立20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区投入使用。制发《“一站式”询问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工作指引》,联合多部门构建的“一站式”保护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材料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在“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联合佛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局在省内率先制定《佛山市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联合佛山市公安局制发《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及校园欺凌案件快速衔接工作指引》,形成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及校园欺凌刑事案件合力;与佛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制《关于佛山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品牌优化升级;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立起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圈。开展了疫苗安全、“校园舌尖上的安全”、校服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政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青春校园无烟草”和向未成年人售酒、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检察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为佛山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成效与反响

佛山市检察机关以创新的思维,大胆的改革精神,成功构建了多元化观护帮教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有力阻断了犯罪对青少年的冲击,拯救了一大批即将堕入深渊的失足少年,共对42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20年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达44.27%,适用人数、适用率均全省排名第一。经过帮教、考察,涉罪未成年人在心理状态和人生态度上都有了很大改观,其中100多名顺利就业,17名重返学校(其中9人考上大学),20多人被评为市级、区级优秀志愿者。

佛山市检察机关多元化观护帮教形成了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技能、知识学习多模式结合,个体矫正与环境营造并重的可复制、可持续发展的“佛山模式”,获得多项荣誉:“多元化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相关案例获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全国优秀事例。“‘未’爱而来网络专题普法行动”荣获中央网信办、人民网2020年度“全国各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优秀创意案例;“青春与法同行”专项普法行动荣获广东省2018-2019年“谁执法 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佛山市“十大网络正能量活动(项目);两名党员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佛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佛山市青少年维权岗、佛山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单位等称号。

四、创新意义与价值

创新意义一: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向同时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转变;

创新意义二:从对未成年人犯罪强调宽缓化处理,逐渐向精准帮教、依法惩治、有效管束、促进保护并重转变;

创新意义三:从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司法保护转变;

创新意义四:从注重围绕“人”开展犯罪预防,向更加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转变;

创新意义五:从强调法律监督,向同时注重沟通配合,凝聚各方力量转变。

价值: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关爱救助、犯罪预防等工作的“原动力”,求极致、细雕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准教育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要求和期望,努力让未成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让“党建+未检”模式更接地气、更有方向,党员干警服务意识更加增强,由党员检察官打先锋,党员干警一起干,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凝聚起更大的工作合力,努力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技能、知识学习多模式结合,个体矫正与环境营造并重的可复制、可持续发展的观护帮教“佛山模式”,推动多元化观护帮教工作上档进位。努力为促进佛山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责任编辑】李卓华 林琳

【文字校对】华成民

【频道主编】刘树强


编辑 李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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