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构建推行“三重三联”新机制,以系统观念牵引检察党建高质量发展

南方杂志

一、背景与起因

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对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抓项目、抓平台、抓载体的工作部署和最高检强调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工作要求。立足广东检察实际,从2018年开始,以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契机,着力从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强化组织意识、规范基本制度入手,尝试启动“红色七月”省市县三级158个检察院联合组织重大项目,加强对找准检察系统党建结合点、切入点的初步探索和实践。2019年,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为重大契机,着眼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省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加强系统党建指导、突显系统党建特色、促进系统党建融合”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由政治部牵头全面探索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系统党建“与检察制度深化改革同向同行、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与检察发展深入推进同步协调”的“三同机制”,在系统调研、统筹设计、体系探索、一体推进等方面实现了“质”的发展,总体形成了“三重三联”新机制的“四梁八柱”。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省检察院党组认真落实最高检用心用情用力抓党建要求,以省直机关抓项目、抓平台、抓载体为推动,由政治部、机关党委合力从“省检察院机关示范引领”和“市县两级紧跟联动”两个维度,深化探索“党建主体有效联动、党建责任有效落实、党建融合有效深化、党建工作有效创新”的“四个有效”系统党建新路径,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抗疫斗争第一线。通过以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为切入的初步探索,到2019年全面推进全省三级检察院党建由“造形”到“铸魂”的系统实践,至2020年8月,省检察院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检察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重要载体联抓、重大平台联建、重点项目联创”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三重三联”检察党建新机制,正式全面推行、广泛运用。2021年3月,省检察院又印发《2021年全省检察系统“三重三联”党建任务实施方案》,不断把“三重三联”系统党建新机制引向深入。目前,广东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化党建架构,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面规范、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广东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做法与经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对政法系统提出了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的明确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在系统党建实践中,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相统一,注重加强系统管理、系统优化和系统运用,着力构建推行“三重三联”新机制,有力促进了检察党建高质量发展。

具体做法与经过:

(一)“重要载体联抓”。就是坚持系统观念,以重要载体统领系统党建的正确方向,不断强化系统党建的政治自觉。一是“忠诚载体”联抓。省市县三级院逐级细化省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具体措施,对标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对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要求,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全面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逐级建立请示报告制度。2020年7月启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行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同志上讲授了政治轮训“第一课”。结合政治巡察、检务督察开展政治督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基载体”联抓。以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制度为牵引,三级院建立“以党组政治学习为龙头、全员政治轮训为重点、支部政治学习为基础、青年政治学习为延伸”的学习载体,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0年省检察院机关制定《省院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办法》,自2020年起每年制定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政治理论学习基本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始终以党的政治理论清醒培根铸魂、强基固本。三是“培优载体”联抓。为把广大青年凝聚在党的旗帜下,2020年4月省检察院机关启动“青年培优”行动,将发现、培养、锻炼、使用青年干部融为一体,突出对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的“墩苗式”培优,以“理想信念筑基项目”育魂、以“政治能力提升项目”培根、以“检察实践锻炼项目”强能。印发《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试点指导方案》,在珠三角九市启动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试点工作,试行湾区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制度,通过“思政导师”和“检务导师”领航引路。7至12月,组织三期全省检察系统三级检察院新录用人员培训,坚持上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青年寄语精神的“推动课”、落实思政导师制度的“谈心课”、加强系统党建工作的“探索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思政课”,帮助青年干警扣好从检入职第一粒扣子,形成省市县三级院联抓“青年培优”良好局面。

(二)“重大平台联建”。就是坚持系统观念,以重大平台培树系统党建的正确导向,不断强化系统党建的思想自觉。一是“展示平台”联建。2016年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设“党建工作处”,整合三级院党建资源和网络资源,通过省检察院公众号平台搭建“党建集结号”“学‘习'进行时”“党建月刊”等宣传平台,形成党建宣传的融媒矩阵。2019年检察机关深化改革,又将系统党建展示纳入《广东检察政治工作》,通过展示平台树立鲜明导向。二是“引领平台”联建。持续推进南粤检察党员先锋示范平台,以省检察院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室、青年先锋队等窗口单位和队伍为示范,落实检察为民理念,形成系统引领。2020年4月,为宣传全省检察干警抗疫先进,省检察院推出《战“疫”中的检察蓝》系列图片新闻,先后推出10期,宣传抗疫先进50个。2020年7月,省检察院启动“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先进典型平台,推出4期、34名检察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三是“品牌平台”联建。省检察院机关党委通过先行探索,通过“1+1+X”工作机制推出“双直联”督导品牌,由1名机关党委委员和1名机关纪委委员直接联系党支部,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指导、督导和考核机制,走开了机关党建品牌创新的路子。近年来机关党委先后有效创新了“给支部书记的一封信”交流品牌、“‘品悦’读书”文化品牌、“党建集结号”宣传品牌、“党建+群团”服务品牌等党建品牌,起到品牌示范作用。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引导各级树立党建品牌意识,形成了一批涵盖规范组织体系、加强常态督导、促进制度落实、强化考评考核、扩大党建宣传等各个方面的党建品牌创新,尤其是注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支部工作法”,有力推动了三级院“一支部一品牌”的实践创新,强化了品牌示范效应。

(三)“重点项目联创”。就是坚持系统观念,以重点项目牵引系统党建的正确走向,不断强化系统党建的行动自觉。一是“红色七月”项目联创。2018年,省检察院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为契机启动“红色七月”项目,省市县三级158个检察院三级联动,以“主体责任、学习模范、地方党史”为组合,推出“三个一”的统一动作,扩大了广东检察党建影响力,为每年的“红色七月”主题政治文化节作出积极探索。2021年,聚焦庆祝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省检察院机关着力打造“红色七月”升级版,部署“十个一”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红七月“政治文化节”庆祝建党百年。市县两级院联创庆祝建党100周年“十百千万”项目,与省检察院机关“十个一”相呼应,形成“双十一”的“双循环”。二是“主题党日”项目联创。积极推进三级院业务党支部“岗位实践型”“部门联合型”“三级联动型”等主题党日联创工作,推行“一季一安排、一月一主题、一部一特色”等主题党日做法,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布局为基础,突出检察职能,实现了三级院各线条纵向之间的有效联动,促进以党建带队建的有机结合、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三是“一院两品”项目联创。2020年5月,印发施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基层人民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强基导向,建立省检察院主导、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共建共享机制,计划用3年时间促进全省137个基层检察院整体质量全面提升。目前,全省基层院现已确立党建品牌138个、业务品牌140个、重点培育品牌135个,首批评选出12个优秀党建品牌和12个优秀业务品牌,形成《广东基层院“一院两品”优秀品牌汇编》。

三、成效与反应

通过“三重三联”系统党建新实践,促进了系统党建整体发展的提速、提质、提效,彰显了新时代富有广东特色、检察特色的检察系统党建新效力。

(一)“首秀”显活力。2018年,省检察院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为契机启动“红色七月”项目,省市县三级158个检察院联动开展“每位党组书记讲一堂专题党课,每个地市推选一名优秀党员、讲述一段家乡红色党史”的“三个一”活动,连续23天联袂推出,全面覆盖三级检察机关463个新媒体账号,网络阅读量高达2300多万,同期环比上升749.4%,创广东检察微博微信话题阅读量新高,多家省直机关官方账号以及主流媒体关注转发,彰显了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重大活动的效力。

(二)“推行”受肯定。2020年8月,省检察院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检察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推行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重要载体联抓、重大平台联建、重点项目联创”的“三重三联”系统党建新机制。省委办公厅2020年9月《每日汇报》(第179期)“部门动态”栏目刊载“三重三联”机制做法;2020年12月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书面介绍“三重三联”工作机制;2021年1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同志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以“三重三联”机制为主题再作交流。

(三)“运用”见成效。从“三重三联”的雏形探索到生动实践,促进了系统党建功能、检察业务职能、政治工作效能的“三能提升”。

1.2020年《检察日报》刊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两篇署名文章:《压实党建责任,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力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2020年省直机关《跨越》杂志先后刊载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机关基层党的“两个覆盖”和机关党委“青年培优”行动、提升党建责任落实质量等做法。最高检内刊《党委工作情况》刊载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抓品牌力、促组织力”的经验,《检察队伍建设》采用省检察院涵盖党建、队伍、业务“三融合”等11个做法,《广东检察政治工作》刊登各市级院检察长21篇优质党课。2021年《跨越》第1期刊载省检察院党组模范机关创建纪实。

2.2020年,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获第八届广东省直机关“先锋杯”工作技能大赛“服务中心类”创新全省第一名,被评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党支部报送的“微党课”被中组部远程教育中心遴选入库。省检察院《探索青年检察人才成长“双导师”培养新路径》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创新案例100例。2021年1月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比为刑事执行类全国优秀办案团队。

3.2018年至2020年,全省三级检察院有31个单位获全国、最高检的评比表彰,有的获评“全国模范基层院”“全国先进基层院”“全国检察基层文化示范院”“全国检察十大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有的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6个单位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有24名个人获全国性表彰,有的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有的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有的被评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先进个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有的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有8名个人被最高检记一等功,还有的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

四、创新意义与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提出新的要求。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检察机关作为“排头兵”的一员,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三重三联”系统党建的新机制新实践,其创新意义与价值在于准确领会和实践运用了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的新要求,实现了检察党建的观念和实践创新,为广东省启动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模范机关创建作了有益探索。

(一)观念与实践的“双创新”。省检察院“三重三联”新机制首先是坚持和贯注了“系统观念”,从检察机关的党建体系和架构上进行系统思考,从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上进行系统设计,从项目、平台、载体的内在关联上进行系统构建和系统优化,实现了从观念到实践的“双创新”,走开了系统党建既有“想法”又有“办法”的新路子。

(二)动力与活力的“双增强”。省检察院“三重三联”以“展示平台”激发动力、以“引领平台”示范牵引、以“品牌平台”催生首创,以“红色七月”“主题党日”“一院两品”三大项目联创实现纵向各级“小循环”到系统上下“大联动”、横向部门“小封闭”到系统部门“大交流”,催生了系统党建比、学、赶、帮、超的新动力。

(三)组织与功能的“双提升”。省检察院“三重三联”以“忠诚载体”固本培元、以“强基载体”凝魂聚力、以“培优载体”薪火传人,始终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统领,从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到“支部建到检察部门”的深入实践,构建了广东检察党建网格化架构,强化了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实现了系统党建从“塑形”到“铸魂”的新提升。

(四)主体与责任的“双压实”。始终把压实系统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作为“三重三联”新机制的关键点。省市县三级党组带头抓、具体做,启动三级院“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行动,开辟党组“书记课堂”,开设“初心如磐· 头雁领航”专刊讲堂,推动“一岗双责”落地,强化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四级党建责任主体联动,制定岗位党建责任清单,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情况通报、追究问责等制度,开辟了系统党建“抓与不抓”“抓多抓少”“抓好抓坏”不一样的新局面。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冰青 林琳

【文字校对】华成民

【频道主编】刘树强


编辑 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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