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活费不足,一名23岁的留学生在微信群中大骂父亲,称父亲是“用了50欧元就大清早跟我吵架的恶心玩意”,这起匪夷所思的事件,经曝光后迅速引发关注。面对舆论压力,该留学生称已经认识到错误。
事件让网友愤怒的同时,父亲那句“爸爸已经老了,没有能力一直养你”也让网友感到心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责任吗?面对子女无尺度的索求,父母是否应该一应满足?
称父亲是“恶心玩意”
网上流传的聊天截图显示,一名女生与父亲因生活费问题起了争执。对话里,父亲表示,希望女儿能够在生活中尽量节约一点,每月花费控制在1万元左右。
“工资到账当天,给了你11000元。爸爸工资已经所剩无几了”“爸爸就这么多工资,没有钱了怎么给你呢?”……聊天中,面对女儿的质问,父亲表达了自己的不易。
但女生称,自己只买了生活必需品,饭都吃得营养很不均衡。父亲劝女儿,“已经23岁了,要学会独立”“爸爸已经51岁了,已经老了,没有能力一直养你”。
没想到,父亲的苦口婆心没有得到女儿的理解,反引起她的不满。她转头把和父亲的聊天记录发到了微信群里,并称父亲是“恶心玩意”。
事件发酵后,这名女生其他的“黑历史”也被扒出。面对网友的批评,这名女生称,之所以当天会花费40欧元,是因为刚刚抵达留学的地区,基本的生活用品都已消耗光,需要重新购买,所以才有了这笔花费。
对于学历的问题,她回应称,自己是大专辍学,目前在西班牙读本科。对发布辱骂父亲的内容,她感到很后悔,现在已与父亲和好。因为生活费不够起争执这一问题,其实是一场误会,并没有嫌弃父亲给的生活费少,接下来还会要求降低点生活费。
“23岁了不会自己打工兼职??啃老啃得心安理得”“后悔是因为舆论的压力,不是后悔这样对待父母……”对女生的回应,一些网友并不认同。
你怎么看待女生的诉求? 应该满足,留学消费水平确实较高 不应满足,应学会独立降低家庭负担 其他 提交
对成年子女无抚养责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责任,这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读书期间,父母给予相应的经济支持,也是普遍做法。
但是,相关司法解释早已明确,“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话中显示,这名女生已经23岁,大专辍学后在读本科,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需抚养的范围。
从法律的视角看,这名父亲完全有权利拒绝再给生活费,并要求女儿独立养活自己。
只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父女间的感情,不是一条法律条文能够简单解决。
家庭是教育子女的第一环境,父母也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孩子最终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与家庭教育有着离不开的关系。父母应教给孩子基本的为人准则,不让孩子长成行动上和思想上的巨婴,是父母对孩子最大的负责。
而作为子女,更要意识到,孝敬父母不仅是美德,更是应尽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在至亲面前嚣张跋扈,尚可得到包容,等到走进社会,却难免会跌跤。
【记者】尚黎阳
【出品】南方法治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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