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水”真的让人开心吗?警方提醒:可别上了毒品的当!

南方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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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茂名高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开心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吸毒人员6名,缴获新型毒品“开心水”1000余毫升。

抓捕现场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记者从茂名市公安局获悉,今年8月上旬,高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高州市贩卖新型毒品。

经调查,一名叫古某的男子进入民警视线。古某系高州人,今年29岁,2013年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8年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对古某进行了全方位侦查,得知其近期在贩卖包装成“速溶咖啡”和“口服液”的新型毒品。

现场缴获的烟弹和烟油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为了掩人耳目,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和打击,古某平时将“开心水”装在普通矿泉水瓶或者饮料瓶中保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民警称,古某贩卖“开心水”时,会事先将其分装在10毫升的“口服液”玻璃瓶里,或者通过注射器灌,装进“速溶咖啡”袋中。分销下家和吸毒人员,则以10毫升为单位购买。

古某与下家及吸毒人员交易时,通常随意驾车到某处路边,然后通知对方进行交易,交易地点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经过一个多月侦查,民警逐步摸清了该团伙成员和吸毒人员的活动轨迹,理清了成员之间的关系网络。同时通过循线深挖,揪出了古某的毒品来源上家林某。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9月27日,民警得知古某团伙即将与下家进行毒品交易,果断决定统一收网。

当天15时许,古某驾车行驶至高州市府前路路段时,民警果断出击围堵,成功将其抓获。其他抓捕小组纷纷展开抓捕行动,对该团伙的其他涉毒人员进行收网,先后抓获贩毒团伙成员林某、黄某忠等6人,以及吸毒人员邓某文、黎某等5人,并在林某车内缴获被包装成“速溶咖啡”的“开心水”6小包,在黄某忠住处缴获用酒瓶储存的“开心水”原液1000毫升,及分装工具一批。

据了解,该贩毒团伙中成员多为90后,平均年龄较为年轻。据骨干成员林某供述,其之前在外务工时通过老乡介绍,认识了一名贩卖“开心水”的朋友,后因无业无收入,见毒品利润丰厚,就走上了贩毒这条不归路。

由于“开心水”无色无味,可溶于水和饮料,吸食它不需要激烈的音乐和热闹的氛围刺激,吸食方便且非常隐蔽,在年轻人群体中传播较广。

林某、古某等人贩卖“开心水”时,就会有针对性地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出售,危害性巨大。该团伙成员还表示,“开心水”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吸食后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过量时会产生幻觉、幻听,并致人短暂性失忆和昏迷,对人的脏器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所以通常他们只贩卖不吸食。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目前,林某、古某等6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邓某文、黎某等5人因吸食毒品则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当中。

新型毒品  南方+ 欧阳胜勇 拍摄

“开心水”是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的新型毒品。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一些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将新型毒品伪装成饮料在KTV、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贩卖,还有更日常的名字,如奶茶、巧克力、糖果……,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普通民众对此难以辨别,稍有不慎,就会染上毒瘾,社会危害性极大。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警方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开展禁毒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打击社会面吸贩毒人员。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别让毒品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记者】欧阳胜勇

编辑 佘余
校对 符如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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