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差异化赔付,最高保额11万元!《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发布

广东金融支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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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正式发了《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及赔偿标准。新的方案实施之后,农户每年保费维持不变,保障程度将获得较大提升,全省农房险风险保障额度将增加3000亿元。

《实施方案》提出农房险按照不同地区确定差异化保费,由农户和财政共同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财政对农户承担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珠三角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不含恩平市)每户每年保费不高于5.6元,具体保险费率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与承保机构议定。保费由农户和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农户承担比例不得高于年保费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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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恩平市、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每户每年保费不高于8.3元。省级财政承担4元,市、县级财政承担2.3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农户承担保费2元。

南方农村报记者关注到,相较于现行的农村住房保险方案,《实施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

一是拓宽了农户自有住房保险保障范围,让90多万户有多处农村房屋的农户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实施方案》指出被保险人一户在广东省境内有多处农村房屋(商品住房除外),多处房屋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多处房屋总保险金额以每户保险金额为限。

二是对农房按照建筑结构类型采取差异化赔付,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将全省农户每户每年保险金额从8万元提高到11万元。其中,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失,一类结构房屋保险金额80,000元,二类结构房屋保险金额50,000元。(一类结构房屋:为使用钢筋混凝土作为框架结构的房屋;二类结构房屋:为除上述一类结构房屋以外的房屋,如:砖木、砖土、茅草、泥瓦等结构的房屋。)

三是新增了农房保险责任。《实施方案》新增设屋顶混凝土结构、各类门窗的赔偿标准,并提出了加强农房险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居住环境多元化保障等相关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四点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在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招标和《实施方案》中相关工作,中标承保机构要提供为期3年的承保理赔服务,确保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住房遭遇灾害时,按新的赔偿范围、标准和保额执行。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率先在全国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全省近1200多万农户的住房提供保险保障。截止2021年6月末,累计处理赔案9.6万宗,为全省28万间倒塌房屋、93万间损坏房屋支付赔款4.11亿元。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政府分忧、为农民减难、为减贫增力”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不断显现,彰显了保险机制在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记者】杨俊鹏

【来源】南方农村报

 


编辑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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