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蔓延时间长达25小时,被烧毁的林地多达760余亩,相当于71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原本这场肆虐的山火可以扑灭在萌芽状态,但从村负责人到镇林业站站长的“森林防火线”层层失守,最终导致这场森林火灾事故持续了25个小时之久。
近日,我市通报了这起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案例,给相关责任人以警示。
烧了一天一夜的山火
2018年3月22日20时,东华镇文南村党总支部书记黄某景接到本村盘龙围村村小组长的电话,报告称发现有山火,于是黄某景电话向东华镇林业站站长吴某回报告,吴某回答应会派护林员前去了解情况。
约十分钟后,黄某景通过微信了解到文南村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便前往事故现场处理,并于当晚20时30分交代文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蓝某参跟进山火的情况。蓝某参去到盘龙围村小组后,核实了山火发生的具体位置是猴子栋(地名)方向,马上向黄某景汇报,并于当晚21时30分将山火发生位置报告给吴某回,吴某回又通知负责文南村辖区巡山防火工作的张某进跟进,张某进随即通知护林员黄某礼前去勘查山火情况。
当晚,护林员黄某礼去到盘龙围村小组附近了解情况后,电话告知张某进说不确定山火位置。张某进没有继续跟进,只是电话向吴某回报告因火光位置太远没有到达山火现场,吴某回亦没有继续跟进山火情况。
3月23日12时31分,文南村委一村民向黄某景报告说山火还在燃烧,黄某景随后向吴某回报告了该情况,东华镇林业站才组织打火队上山灭火。3月23日约23时,在这场山火燃烧了约25个小时后,山火才最终被扑灭。
2018年4月,经英德市森林资源调查队依法对山火灾后现场进行调查鉴定,此次山火地点位于东华镇文南村委会东坝村土陂坑山,过火总面积760.3亩,造成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相关责任人受党纪处分
2019年10月,英德市东华镇纪委对线索排查中发现的关于吴某回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同年12月12日,经东华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东华镇纪委对吴某回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20年6月19日东华镇纪委给予吴某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他相关人员张某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护林员黄某礼被辞退,村支书黄某景及村干部分别被给予诫勉、提醒谈话处理,并通报全镇。
清远市纪委监委方面表示
这是一宗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疏忽案例,吴某回身为东华镇林业组组长,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接到报告辖区内存在山火的情况下,未积极跟进山火情况,亦未及时组织人员上山扑火,导致山火长时间蔓延,造成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2020年6月英德市东华镇就吴某回案,对镇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求镇村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更好为人民服务。
森林防火最关键的一环在镇村
有着多年森林防灭火经验的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副主任谢国忠介绍,森林防灭火工作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在基层,预防在村组,扑救在镇村,确保“小火不过五(5个小时)、大火不过夜”,才能真正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每年10月至次年4月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火灾风险等级提高,清远要着力强化镇级森林半专业队伍建设和村级群众扑火队伍建设,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自2018年下半年起,英德市东华镇党委、政府及镇纪委成立了森林防火督查小组,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镇纪委还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居)一线和山头地块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当地督办整改,对不按要求值班值守或收到火情后未及时到现场实施扑救工作的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有力促进森林防灭火措施落实。
经努力整改,东华镇森林火灾从2018年55宗,降为2019年21宗,同比下降61.8%;2020年继续保持下降趋势,仅为18宗,同比下降14%。2020年以来,未发现镇村干部在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有效扭转了以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被动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采写:彭勇珍 清纪宣
编辑:蔡硕
校对:张鍪
编审:张莉娜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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