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家峰|共同富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长江产经智库
+ 订阅

01

从亚当·斯密的两本书谈起

关于财富的增长与分配,亚当·斯密在其两本经典著作中给出了相辅相成的答案,一本著作是《国富论》,出版于1776年,这是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这本书发现了富裕的密码,即提供一个好的促进财富增长的制度。“什么是好的经济制度呢?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就是鼓励每个人去创造财富的制度”,这个制度就是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需要稳定的环境、轻徭薄赋和公正的司法;另一部著作是《道德情操论》,是《国富论》的姊妹篇,出版于1759年,该书指出再分配财富的重要性。“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充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前一本讲要富裕,后一本讲要共同,两本加起来共同富裕。通俗地说就是一手做蛋糕,一手分蛋糕,蛋糕要做大也要分好,两手抓,两手都得硬。

02

如何做大蛋糕?

做大蛋糕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一是促进城市化发展。

市场经济是创造财富的经济制度。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认为“虽然在(市场经济)竞争社会中,穷人致富的可能性比拥有遗产的人的可能性要小得多,然而,只有在竞争制度下,穷人才有可能致富,且只能单凭自己的努力致富”。从全世界范围看,发达收入国家基本都是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北美还是西欧东亚。发达国家的贫困发生率较低,见图1, 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的贫困率保持在14%以下,美国略高,也低于18%。而且,这种较低的贫困发生率是基于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更高的贫困线计算的。

图1 发达国家的贫困率

 

城市化总体上促进经济增长。城市化是提升人们生活水平、解决贫困问题的又一个重要举措。Buckley等(2013)进行了跨国研究,系统地分析了不同国家人均GDP与城市化的关系,人均GDP与城市化水平呈现出正向关系,高城市化率的国家和地区如欧美日均为中高收入的国家,而低城市化的国家和地区如非洲的部分国家和地区皆为贫穷落后的地区。城市化高的国家,贫困发生率低,城市化低的国家,贫困发生率高,见图2 。Glaeser(2012)考察了世界范围内的贫民窟,证实城市的发展是减轻农村贫困的一个重要途径,贫民窟也可以走出百万富翁,限制城市的发展将会导致更多的贫困而不是减贫。

 

图2 城市化与贫困率

(资料来源:UN-Habitat,world  cities report 2016)

 

03

如何分好蛋糕

做大蛋糕是基础,分好蛋糕是关键,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可以通过再分配的方式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效果还比较明显。表1列出了主要发到国家2004年以来市场化收入的基尼系数和再分配后的基尼系数比较,普遍的趋势是通过再分配基尼系数降低。以加拿大为例,2004年市场化收入基尼系数为0.44,再分配后为0.321,2018年市场化收入基尼系数为0.427,再分配后则为0.303;法国2012年市场化收入基尼系数为0.515,再分配后为0.305,2018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0.529,0.301。

表1 发达国家收入再分配前后的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市场化收入(课税与转移支付之前或之后)。OECD 统计数据,见https://stats.oecd.org/index.aspx?queryid=66670

再分配的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和转移性支出等手段。收入政策中包括负所得税、个人所得累进税制、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转移性支出政策包括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现金补贴、实物补贴和小额无息或贴息贷款等。见图3。

 

图3 再分配的手段

在这些再分配手段中,负所得税、转移性支出、小额贷款等制度尤其值得关注。

负所得税。负所得税与所得税的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政府向居民返还税款。最著名的负所得税是美国的收入税抵免制度(EITC),EITC在1975年制定,1978年进入《美国税法典》,1986、1988、1990、1993、2002等年份多次修订,EITC规定了税收抵免者的资格条件和税收抵免额的计算规则,现在已经成为美国重要的税收和福利政策。

图4显示了2020年EITC税收抵免的计算规则,第一个特征是不纳税不抵免,这就激励人们去寻找工作;第二个特征是抵免额度根据家庭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单身、1个孩子、2个孩子、3个以上孩子的抵免额度依次递增;第三个特征是抵免额度有上限,即3个孩子及其以上者抵免6660美元,2个孩子为5920美元,1个孩子为3584美元,单身无孩子为538美元,这种安排还有利于增强人们家庭观念。

图4  EITC

自1975年到2018年美国享受税收抵免的人数逐年增加,由1970、1980年代的500万-1000万人,到2008年后的2500万人以上。

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可以为现金形式也可以为实物形式。李实(2018)等的研究发现市场化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845,总收入为0.4496,而缴税后的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为0.4475,基尼系数降低这一总效应中居民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收入占95.53%,居民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占4.47%,而农村的市场化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66,总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409,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409,来自政府的转移性收入的贡献为127.47%。

小额贷款。发放小额贷款是扶贫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一手段在发展中国家应用比较多,尤以孟加拉和印度为甚。其实我国古代就有类似的故事,《管子•国蓄》:“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 1069年(宋熙宁二年)九月,王安石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孟加拉国的小额贷款以尤努斯(Muhammad Yunus)之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也翻译为乡村银行,1983年创办)发放小额贷款扶贫为著名,2006年尤努斯与其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获奖理由是“自底层为建立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做的努力。” 

04

打通上下循环的任督二脉

建立上下循环的动态的制度,打通上下流动的任督二脉,不仅有利于做大蛋糕,也有利于分好蛋糕。我们可以将中印做一个对比,从而发现上下循环的制度的重要性。

科举制度开始于隋朝大业三年(607年),结束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科举制度兴盛的宋朝,共有133个宰相,其中123名科举进士出身,北宋的官员有46.1%来自普通老百姓。明初平民出身的进士竟达到58.2%,清代这一比例有所下降,约占37.2%,但明清两代平均起来,则有42.3%的进士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或任官的家庭(何怀宏,1998)。科举制为一种统一的全国性思想意识市场,是传统中国社会能维持基本稳定的重要支柱,科举制逐渐成为中国上升性社会变动,打破阶层固化的主要途径,而且科举制度使得四民之首的“士”更容易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罗志田,2006)。

与上下交流的制度相反,等级制度是将人群分成若干阶层,每个阶层都有固定的身份、职业等,阶层之间流动被严格限制。比如,印度曾广泛存在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Brahman)、刹帝利(Ksatriya)、吠舍(Vaisya)、首陀罗(Sudra)。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掌管宗教与祭祀,地位最高;刹帝利是武士阶层,居于第二阶层;吠舍主要是农、牧、工、商业人员,为第三阶层;首陀罗由低贱职业组成,为第四阶层,是人口最多的种姓。除四大种姓外还有被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的第五种姓。种姓制度导致的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差乃至阶层固化至今存在。中国也曾有四民分业的说法,《管子》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在四民之中,工商业者地位最低。《管子·轻重》说:“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百乘之国必有百金之贾,非君之所赖也,君之所与。故为人君而不审其号令,则中一国而二君二王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不能依赖商人,商人做大做强就可能与政府竞争。在实践上,政府歧视商人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征,如汉朝初年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并且重租税以困辱之,虽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而且更具侮辱性的措施是商人必须一只脚穿白色的鞋子,一只脚穿黑色的鞋子,头上要写贴自己名字;明朝的洪武帝朱元璋规定不允许商人穿丝绸衣服。对商人的歧视延误了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古代普遍收入较低的重要原因。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