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国庆假期,约上三五好友把酒言欢,甚是开心。不过酒足饭饱后,拿出车钥匙是准备干啥?
前段时间,广东珠海一男子深夜驾车冲进加油站,后面的行为把工作人员吓坏!
9月7日晚20点49分,一辆粤CG***4号日产小车沿珠海市金湾路北往南方向行驶,来到八达加油站路段时,右转进入加油站。
加油站工作人员见有车进入,打算忙完手头这单,再过去给日产小车加油。没想到,几秒钟后,日产小车突然往前开了几米,随后猛地加油,紧接着又急刹。
工作人员刚想上前,就看到驾驶座车门打开了,司机踉踉跄跄地走下车,左摇右摆地往金湾路走去。一走到路边,司机就呈大字型躺在地上。
当时的金湾路车流如织,且车速很快,司机的举动可把油站工作人员吓坏了。工作人员赶紧拿出两个雪糕筒,摆放在司机身旁做安全保护,就在此时,一阵酒气飘出,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报警。
接报后,金湾交警、金海滩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司机还一脸迷糊地躺在地上,浑身酒气。民警赶忙将司机扶起,没想到司机膀子一横开始骂人。看到司机这副醉态,民警提议先将司机带回派出所稳定情绪。
到了派出所后,司机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但是说话还不大利索,问他什么都说不知道。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检测,数值飙上三位数。随后,司机被带去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进行抽血,结果为176.6mg/100mL,属于醉驾。
第二天早上,司机李某在醒酒室悠悠转醒,他头痛欲裂,根本不记得前一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也慢慢苏醒过来……
原来,当天下午下班后,李某驾驶日产小车去三灶镇金海东路的公司饭堂聚餐,期间推杯换盏,他很快就喝下了4两白酒。
李某平日酒量就很浅,于是趁大家不注意偷溜了。他驾驶日产小车沿金湾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开着开着发现油表亮起了红灯。正好附近就有加油站,李某赶紧掉头驶入加油站。没想到,车还没停稳,酒精就上头了,后面的事他就全不记得了。
由于李某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下面这名司机,明知不能酒后开车,却偏偏抱着侥幸心理……
9月21日晚上21点10分,香洲交警在翠前北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将一辆粤CX***0号白色丰田小车拦停检查。车窗一摇下,露出紧张的一家三口,还有一阵浓浓的酒气。交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司机进行检测,数值超过醉驾标准。随后,司机被带去中大五院进行抽血,结果为99.8mg/100mL,属于醉驾。
经调查,当天晚上6点多,司机乔某一家三口和几个朋友在翠前北路的饭店吃饭,期间啤酒和白酒都喝了一些。到了9点多,大家各自回家,乔某见饭店路段的路比较狭窄,便想着自己先开一段,等宽敞的路再换妻子开。没想到,刚开出不久,就被交警查获了。
由于乔某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亲朋好友欢聚时难免小酌一杯,请驾驶人酒后切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把自己和他人暴露在危险之中!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1.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 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 情绪失控。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 疲劳驾驶。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你需要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车辆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蜀黍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
国庆假期,请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