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水费调整,生育保险变化······明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清远日报
+ 订阅

城镇供水价格分类调整

汽车数据隐私将受保护

.......

明天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接下来

再看看广东省的地方新规

//

广东拉大峰谷电价差

//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广东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为0-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

商超、24小时便利店

可售乙类非处方药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按照便民原则,允许在商超、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开设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让公众购药需求更加便利、可及,是《细则》的一大亮点。据悉,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风油精、六味地黄丸、板蓝根颗粒等。

另外,《细则》强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责任的落实,提出要求企业建立在岗履职管理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临时”不在岗行为,执业药师不在岗,企业应当停止销售处方药;对“挂靠”行为、执业药师不能真正在职在岗履行药学服务的行为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

广东恢复办理

赴香港商务签注

//

因应香港特区政府“来港易”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为赴港从事商务活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

自10月11日起,广东省内企业机构工作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可向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申请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除外。

持商务签注人员应通过香港“来港易”计划前往香港,并自觉严格遵守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防疫管理的规定要求。

//

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新规

//

新《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5处变化:

◆ 延长了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的天数,最高可达75天;

◆ 明确了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员及其用人单位;

◆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不再单列生育基金项目;

◆ 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便民快捷;

◆ 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三年,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

//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高中招录依据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10月1日起施行,明确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广东发布

编辑:蔡硕

校对:张鍪

编审:廖武智

终审:樊沃夫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