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法院:率先全面实现“一街道一法庭(工作站)”
9月29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第七次党代会圆满完成所有议程闭幕。大会总结了区六届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包括法治龙岗建设深入推进,在全市率先实现人民法庭、法院工作站街道全覆盖,诉源治理全面实现“一街道一‘法庭’”。
大会科学提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围绕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奋力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作出全面部署。强调,未来五年,是龙岗踏上新的赶考之路、迈向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要坚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加快建设高颜值“美丽龙岗”、高品质“畅达龙岗”、高效能“智慧龙岗”、高质量“平安龙岗”,全方位提升城区品质和发展活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标杆。
龙岗是如何在全市率先实现人民法庭、法院工作站街道全覆盖的?接下来又如何发挥好法院工作站的作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起航:南湾成立深圳首个法院驻街道工作站
为了建立健全诉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龙岗法院于去年12月9日挂牌成立了深圳首个人民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南湾工作站。
龙岗区人民法院南湾工作站揭牌仪式
当天,龙岗区法院副院长涂超群、南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海坤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了《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框架协议》。
协议表明,双方共建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民事案件审理、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等工作。工作站法官由龙岗区法院派驻,日常管理由龙岗区法院布吉人民法庭负责;司法辅助人员由南湾街道办派驻,办公场所由南湾街道办提供。工作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单位的诉调对接和多元解纷协作,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应南湾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之邀,可以提前介入重大纠纷的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状态。
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强调,成立南湾工作站补足了街道有司法所、派出所而没有相应司法建制的短板,与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成为南湾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主体,是龙岗法院深入社区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又一新举措,为“一街道一法庭(工作站)”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提供了样板,是全市人民法庭改革工作的又一新路子,是满足人民需要、实现司法为民便民的又一新探索,希望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
“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时任龙岗区法院院长汪洪表示,与南湾街道共同设立工作站,便是龙岗法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接下来,龙岗法院将逐步在其他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推广设立工作站,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主动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努力推动打造诉源治理“龙岗模式”,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图为龙岗区人民法院各街道法庭(工作站)发挥积极作用 通讯员/受访者 张建国 供图
推开:龙岗法院工作站全覆盖深度参与基层治理
今年6月29日上午,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吉华、横岗、龙岗、龙城、宝龙五个街道诉源治理签约暨驻各街道工作站揭牌仪式在龙岗法院举行。至此,该院与辖区内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联合建设工作站的工作已全部完成,龙岗法院诉源治理的触角将延伸到辖区内最前端最基层各个角落,院街协同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此前,龙岗法院已分别在龙岗区南湾街道与大鹏新区葵涌、南澳两个办事处设立工作站,并联手龙岗区吉华街道、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试点创建“无讼社区”,均已在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签约仪式上,龙岗法院布吉法庭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南湾工作站诉源治理工作和无讼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着重就南湾工作站的“四全三治”工作机制与无讼社区的“1+3+3+6”工作模式作了经验分享。随后,龙岗法院分别与吉华、横岗、龙岗、龙城、宝龙五街道签署了《关于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
时任龙岗法院院长汪洪表示,建设工作站是龙岗法院积极参与平安龙岗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龙岗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创新实践。在今后工作中,龙岗法院将更深程度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并持续探索新方法新机制,不断提高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努力为“双区”建设、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时任龙岗区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表示,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转型加速和疫情的反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龙岗法院与吉华、横岗、龙岗、龙城、宝龙街道共建工作站,标志着龙岗法院实现了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建设工作站的全覆盖。
“这将进一步推动建立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的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的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强调,龙岗法院在辖区内所有未设立法庭的街道设立工作站,补上了部分街道有司法所、派出所却没有对应法庭建制的短板。工作站与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成为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主体,“一街道一法庭(工作站)”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为全市法院深入基层参与治理提供了新的样本。
【策划】唐建东 王健
【统筹】洪湘婷 陶清清
【记者】陶清清
【通讯员】张建国
【视频】王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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