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韶关始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始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根主持会议。始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强运、刘胜春、汤爱亮、何武强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张智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周志明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何祺琦同志为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决定任命唐代勇同志为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命黎明同志为始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林兵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李华明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黎明同志为始兴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决定林兵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李华明同志为始兴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始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接受张默同志辞去始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廖海岷同志辞去始兴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接受黎松峰同志辞去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接受何祺琦同志辞去始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职务;决定免去刘丰文同志始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始兴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监誓。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袁春雨 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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