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创!清远有了“乡村消防宣传员”

南方+ 记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走村入寨,用双脚丈量每一寸乡村土地,让消防安全知识的种子洒遍千家万户……”9月30日上午,在清远市“乡村消防宣传员”志愿服务启动仪式上,来自连山壮族的杨常念和其他56名小伙伴一起接过聘书和工作证,成为清远首批“乡村消防宣传员”。这也是广东首支“乡村消防宣传员”队伍。

“乡村消防宣传员”代表接过聘书。

“乡村消防宣传员”代表接过聘书。

逐步形成“乡村消防宣传员村村通”

清远地域广大、乡村人口众多,而广大偏远乡村往往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基础薄弱,村民自防自救能力弱,为深入落实市委“乡村振兴”和“平安清远”的有关精神,清远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推出“乡村消防宣传员”,顺应消防队伍改革契机,依靠本地籍贯的消防员、专职消防队员和文员,利用回乡探亲等假期服务,解决少数民族村寨、偏远地区语言不通、消防安全条件薄弱等问题,重点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增强基层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筑牢乡村消防安全防线。

“乡村消防宣传员”以本地籍贯的消防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为主,广泛邀请各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群众和志愿者参与,逐步形成“乡村消防宣传员村村通”。

清远市举行“乡村消防宣传员”志愿服务启动仪式。

清远市举行“乡村消防宣传员”志愿服务启动仪式。

该工作由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推动,统筹全市“乡村消防宣传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实施、激励奖励、政策支持等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9月18日,三个部门还联合印发了《清远市“乡村消防宣传员”志愿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分工。其中,市委宣传部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宣传教育范畴;融入文明创建工作;将消防安全、消防法规列入市委讲师团培训内容及多媒体开展宣传。农业农村部门发动乡村积极配合;根据部门职能协助“乡村消防宣传员”开展相关工作。清远消防部门筛选人;组建讲师团;制发宣传资料;结合不同季节、重点敏感时段部署乡村消防治理、火灾防控、力量建设方面的重点服务事项;开展业绩测评;探索形成长效机制等。

前期,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140多名本地籍消防员和专职队员进行筛选,选出57名“乡村消防宣传员”,并组织集中培训,初步达到聘任条件。

致力打造“两助一宣”的服务体系

“乡村消防宣传员”主要工作内容是,“两助一宣”的服务体系,即:助力火灾防控、助力救援水平、宣讲消防知识。

具体为协助村委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讲解村寨如何防范火灾、消除日常隐患、安全疏散,讲解灭火器、居家联网式报警器等消防装备;培训乡村消防网格员;协助村(寨)微型消防站开展培训;驻村期间发生火灾时列为救援力量参与处置;协助村(寨)消防宣传阵地的谋划与宣传工作实施;协助村委利用广播、农村“大喇叭”“村村通”、微信群等媒介普及、传播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协助村委重点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讲授居家火灾风险识别办法。

根据工作方案,“乡村消防宣传员”志愿服务工作启动后,下一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聘任的“乡村消防宣传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使其具备消防服务能力。根据各地民俗、重要时节和防控重点制定工作实施的计划表,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市消防救援支队。

“乡村消防宣传员”每月定期下村(寨),协助村委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制度,移风易俗,根据工作任务开展消防巡查、整改隐患、村居微型消防站训练、疏散演练、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地,打通责任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改善乡村消防安全环境。以点带面,促进其他乡镇的村(寨)消防安全工作局面取得转变。

每年“119”宣传月,领导小组还要对“乡村消防宣传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激励先进,推广典型,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吸收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群众参与进来,力争实现“乡村消防宣传员村村通”格局,探索建设乡村消防治理新路子。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王振东 清消宣

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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