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提供了劳动和服务(非职务行为),获得了报酬,需要前往税务机关代开或者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代开发票。
您可以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
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点击“新增”
【第二步】
点击“我已阅读须知”后,进入填表:
左上角可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选择“业务发生地行政区划”,例如“珠海市香洲区”;
选择“业务发生地街道乡镇”;
领取方式:在线领取,选择代开税务机关(由所属税务机关审核)
【第三步】
填写发票内容:
红色*号为必填项
点击“新增行”,填入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不含税金额或含税销售额——选择“推荐行业”——根据实际选择有无合同——补充收款人,复核人姓名;保存——关闭;勾选——提交。
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开票就成功啦~
您可以运用微信小程序“粤税通”
【第一步】
登陆成功后,点击“全部功能”——“我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电子)”
【第二步】
勾选“已阅读同意”后,进入填表:
点击“新增”——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选择“业务发生地行政区划”,“业务发生地街道乡镇”,领取方式选择“在线领取”,选择代开税务机关(如“香洲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待所属税务机关审核)
【第三步】
填写发票具体内容,红色*号为必填项
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开票就成功啦~
以上操作,您学会了吗?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香洲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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