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耕地建停车场?拆!

南方+ 记者

9月29日,记者从清远市“两违”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9月26日,该市2020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中通过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等手段共整改违法用地1932宗,涉及土地面积共6927.41亩。其中,耕地面积1917.11亩。

据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统计,截至8月31日,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124.842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设115.9847万平方米。治理进度89.17%,超过序时进度22.5%,全市8个县(市、区)治理进度均已超过序时进度目标。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整改违法用地情况。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整改违法用地情况。

今年以来,清远市大力开展了“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去存量与控增量相结合,一是对新增“两违”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二是加快消化存量“两违”问题,针对2013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进行分类治理、建立台账、逐宗销号。目前,“两违”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去存量、控增量”的工作要求,奋力推进“两违”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方面,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三线”布局相关规划编制和落地;不断提升土地市场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坚决遏制新增问题,结合违法用地查处实践工作,建章立制,推动《清远市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三查”制度》施行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落地。

同时,加强动态巡查遏制新增“两违”问题,努力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加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力度和重大违法案件公开公示工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方。

典型案例

一、英德市西联加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加油站停车场案

2018年5月,英德市西联加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英德市西牛镇西联村委会园窝村民小组林地2.7亩(1800.01平方米)建设加油站停车场,全部已建成硬底化地面。英德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对当事人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0年1月31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27000元的罚款。当事人于2020年2月18日缴交了罚款。2020年11月12日,西牛镇政府对英德市西联加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工作,目前,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复绿。

二、佛冈县占果红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活动板房案

2020年11月,佛冈县占果红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用佛冈县龙山镇湴镇村耕地用于建设活动板房,已建成一层活动板房占地700平方米,并投入使用。2021年6月,龙山镇自然资源所向该合作社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7月8日,龙山镇政府依法对佛冈县占果红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工作,目前,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复耕。

三、清远市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2020年6月,清远市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九陂镇南石塘村委会大屋村枇杷坳地段兴建禽畜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处理中心项目,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约3.48亩。连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2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于2021年2月25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当事人已履行行政处罚92240元,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

四、清新区冯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7月,冯某违法占用清新区浸潭镇塘坑村委会耕地90平方米建设住宅,已建成一层房屋90平方米。2020年8月,浸潭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7月14日,浸潭镇政府依法组织对冯某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实施拆除,目前,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复耕。

五、连南瑶族自治县盘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停车场案

2020年11月,盘某违法占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山溪村委会耕地0.93亩建设停车场,已搭棚一层两间100平方米。2020年11月4日三排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2021年5月26日,三排镇政府依法对盘某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工作,目前,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复耕。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李釨滔

编辑 叶镇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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