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东莞全面使用房建市政工程七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南方+ 记者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对于新上网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设计)、勘察项目,东莞将于10月1日起全面使用房建市政工程共七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七份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专用)》《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简易招标法专用)》《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最低价投标法专用)》《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东莞市建筑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东莞市住建局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网通管理平台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新版的《示范文本》(每一版的《示范文本》均有版本号的标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前应认真核对是否使用了相应最新版的《示范文本》,未使用最新版《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且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使用最新版的《示范文本》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示范文本》分为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等章节,招标人可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示范文本》使用指引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填写相应内容和条款。东莞市住建局将以《示范文本》的固定条款为准,招标人不可擅自修改固定条款。招标人填写的内容和条款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住建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责令整改或撤销备案通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采写】唐卓 吴擒虎

【实习生】蔡彦怀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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