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的省高院副院长被双开:放任配偶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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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突然被免职的河北高院副院长赵增国有了新消息:已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并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今年3月以来,河北已至少有5名政法系统省管干部主动投案,涵盖公检法司等领域。

赵增国 资料图

赵增国 资料图

赵增国出生于1964年10月,石家庄市无极县人,长期在河北省高院工作,曾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8年3月出任邯郸中院院长,8年后重回省高院,2019年5月任副院长。

今年7月29日,赵增国被免去河北省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9月2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赵增国主动投案。

经查,赵增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占有使用公款;

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

将本人、配偶应当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支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放任配偶为亲属案件说情;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鉴于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河北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赵增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3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至今,包括赵增国在内,河北已有至少5名省管干部主动投案。

比如,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晓明、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许振霞、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张建芬、石家庄监狱监狱长刘建华等相继主动投案。

此外,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7月起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增国简历

赵增国,男,汉族,1964年10月生,石家庄市无极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6.07-1987.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1987.07-1989.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89.02-1993.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组科员

1993.04-1996.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6.10-2000.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0.04-2003.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秘书(副处级)

2003.06-2004.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4.05-2008.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8.02-2008.03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08.03-2016.10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10-2016.12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2016.12-2019.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9.05-2019.08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9.08-2021.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 毛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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