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与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比,
契税法实行的契税税率并未上调,但征税范围略有调整,主要是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纳入征税范围。契税法施行后,房地产转让登记环节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个人购房契税成本不会增加。
不久前,市民陈先生买了套商品房,听说契税法开始实施,就有些着急,担心购房成本增加。随后,陈先生到濠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税务人员向他讲解了政策,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资料,他的房子是90平方米以上,而且是他名下的第一套房。而契税法实施后,广东省契税税率继续保持3%。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延续执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一套且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现场,还有不少市民也在税务人员的讲解指导下,了解了契税法,很快申报了契税。
据介绍,契税法沿用暂行条例的做法,由各省在3%至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其中,广东省契税税率继续保持3%。与此同时,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值得注意的是,契税法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
濠江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袁佳源说:“契税法延续了现行税收优惠,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情形,都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同时还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可免征契税,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公益事业的扶持。”
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目前,我市已开通不动产转移网上办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契税申报缴纳业务。今年来,市税务局还加强跨部门联动,优化流程,提速办理。他们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作,在各区县试点推行“交房即发证”服务;在各县(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办事大厅开设“企业服务专窗”,实现企业间转移不动产业务1小时内办结。
濠江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袁佳源表示:“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做好本职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