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最新的数据显示
今年1-7月
国内二手车市场表现强劲
交易量大幅攀升
经济适用的二手车逐渐成为大众化选择
二手车市场前景可观
很多人开始经销二手车
听说有减征增值税政策优惠
但还不是很懂的朋友们
看过来!
今天为大家解答一下!
Q:我是一家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请问我能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优惠吗?
A:《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 0.5% 征收增值税。
Q:假如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那应该怎么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呢?!
A: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O.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0.5%)
因此,取得的200万元含税销售额,应该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
199.00万元 [=200/(1+0.5%)]
计算的应纳税额为:
9950元 (=199万元x0.5%)
Q:那应当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呢?
A: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以8月份为例,假设你公司8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均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那么你公司应将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
按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6万元(=200×3%),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
该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5万元(=200×2.5%),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温馨提示: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从事收购二手车再销售业务,均可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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