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黄埔街坊
如果大家是在2019年1月1日后
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日起
可以享受“按月冲还贷”服务
每月自动提取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款
同时
本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首付提取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
按月还贷提取申请等
均可全程网办
具体操作方法
速速往下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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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选择菜单栏【查询办理】
即可进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界面
借款人申请提取
第一步: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点选提取单后显示该提取单详细信息,再拉到最下面点击“新增还商贷/提首付”。
第二步:
勾选“增加提首付”或“增加还商贷”,录入“产权份额”,系统自动计算提取人本次的最大可提取首付金额;
还商贷提取的,录入商业贷款还款银行等信息并使用利息计算器计算贷款利息;
录入提取金额、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核对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按提示将申请资料上传到相应的项目。
注意事项
1、“产权份额”代表提取比例,只针对首付提取而划分的比例,不影响日后的还款;
2、转入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一类银行账户;
3、银行的转入账号栏默认显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请自行修改为正确的收款银行账号。
第三步: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进行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的,代表该申请已受理完成,进入审批环节。
注意事项
1、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2、刷脸认证有两种方式:广州微警刷脸认证、微信刷脸认证,当其中一种刷脸认证无法识别或系统维护时,请切换其他的刷脸认证方式。
非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
第一步:
非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人)申请提取的,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点击“新增按月还贷提取”。
第二步:
录入借款人的提取单编号、借款人姓名及证件号,录入后系统自动获取该按月还贷提取单的房屋信息及产权人信息。
第三步:
录入与产权人关系、姓名、证件号码等。
需要办理首付提取或商贷按月还贷的,则勾选“增加提首付”或“增加还商贷”,并按提示录入相应信息;
未勾选的,则仅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跳转到上传资料页面,按提示将申请资料上传到相应的项目。
第四步: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进行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的,代表该申请已受理完成,进入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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