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据流通,争夺交易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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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新价值”深调研特别报道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和引导数据供需方在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2021年9月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中提及。

数据交易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近年来,全国涌现不少数据交易所和数据交易中心,从2015年,是全国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挂牌运营,此后各地交易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今年3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挂牌,9月,上海发布消息,当前正在推动数据综合立法,筹建数据交易所。各地纷纷争夺数据交易高地。

8月25日,工信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87号(政治法律类13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支持成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通过实践探索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新模式”。在这一轮竞争中,广东该如何推动数据流通,抢占数据交易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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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

交易平台从热火到冷清

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流通交易平台的建设。2015年,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此后,我国大数据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或筹备,包括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上海数据交易中心、陕西省大数据交易所等。

不过,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教授、所长汤珂统计发现,我国地方政府授权的数据交易机构超过20个,但半数以上为非存续状态或活跃度较低;国内以“数据交易”命名的私营企业有10余家,其中3家已注销。

“总体来看,这一行业在我国仍处于小规模探索阶段,数据流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办法尚不健全。”汤珂说。

数据交易平台何以发展坎坷?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分析,早期数据交易配套立法尚不很健全,中介平台很难控制双方的交易,交易所成了数据交易信息的发布平台而已,而场外的大量灰色数据交易,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例如,人脸信息、电信诈骗等灰色产业链,大大压缩了正规交易的空间。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20》显示,仅一年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等现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总额超过800亿元,人均经济损失124元。

在云从科技副总裁姜迅看来,相比传统生产要素,数据存在两大特性:首先,数据被“看见”即可被无限复制,且复制成本几乎为零。其次,数据可被多方同时、重复使用,一旦被泄露或复制,就无法限制用途,存在滥用风险。这意味着,“明文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几乎难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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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

数据使用权成交易对象

全国第二家大数据交易所的挂牌,让外界又重新燃起了对数据交易的希望。

今年3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下称“北数所”)挂牌,并运用隐私加密计算技术,将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利用区块链技术,在数据确权登记、访问、分析、计算、交易过程中,可记录、可追溯。

面对数据确权难题,北数所首先围绕公共数据的开放利用作为交易的初始。作为北数所搭建的见证者,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说,实际上,交易的是数据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类似的,全国首个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经过两次深圳市人大审议后,最终删去了先前版本中引发争议的“数据权”相关内容,并解释称原因是“目前公众对数据权属问题的认识还不统一”。

取而代之的是“数据权益”,明确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人格权益,包括知情同意、补充更正、删除、查阅复制等权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条例规定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自主使用。

“这里的数据权益是一种使用权。”华控清交副总宋巍举例说,如果医院采集了大量病患者数据,这些数据是属于卫健委、医院还是个人?如果一上来就界定数据是谁的,就陷入了一个是或否的二元理论,“数据交易不是某种数据权的让渡,而是对数据价值的认可”。

南方电网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志亮对此分析,有别于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资源无论是在产权界定还是交易规则方面都有诸多不同,“数据不是赤裸裸的商品,一条一条的数据用于交易,难以保障数据安全,而且价值非常低,如果数据能支撑某项业务,或者推动业务转型,其价值远比数据本身更高。

围绕数据定价,南方电网已经率先探索出成本定价、可比案例定价、交易方效用定价等模式:成本定价,计算数据在采集核验、分析挖掘、转移交换等各阶段产生的各项成本;可比案例定价,即某类数据与同行业数据价格对比,按照行业普遍标准进行定价;交易方效用定价,这是一种为效果买单的模式,例如提供的数据服务促成了一项业务,给用户带来了增值,按照数据所起的增值效益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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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

各地抢建数据交易平台

截至目前,除了贵阳和北京建立的是以“交易所”命名的平台外,其余均只能称作“数据中心”。在当前交易所格局未定之际交易,重庆、浙江等地也纷纷加快推动数据共享。

交易所的“溢出效应”,自然让各地趋之若鹜。以证券交易所为例,所在城市都是国内顶尖城市,一座城市能够设立证券交易所,某种意义上也是其经济、金融实力的反映;反过来,交易所也能为城市的发展带来资金、人才、技术、商业模式等各项赋能。

而从南方电网的实践来看,在交易场所搭建前,企业数据交易是以“点对点”方式进行,“如果对应用场景有了足够深入的了解,形成了一些模型化、标准化的数据,同时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就需要借助平台扩大交易范围。”张志亮说。

第三个数据交易所花落谁家?目前,上海已经明确提出筹建数据交易所。

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广东《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到的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深圳也提到“积极推动设立数据交易场所”,尽管措辞未能向“交易所”再进一步,但其积极的争取态势也引发了足够的浮想。

不过,大数据专家涂子沛表示,既然数据交易不涉及产权转移,不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面对面交易,而是可以云端交易,没有必要各个地方都建数据交易所。

“未来国内可能只需要个位数的交易所,并且不是按照地域划分,而是每个交易所都有各自侧重点,比如专注交通、金融、建筑等领域。目前已经建立的数据交易所,在初期发挥了数据搭建的作用,而未来也应该找到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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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上海数据交易中心CEO汤奇峰:

用区块链加快数据确权与流通

南方日报:当下数据流通、数据交易面临哪些新的机遇与挑战?

汤奇峰:主要还面临着数据资源供给不足、生态体系不丰富、数据权属不清晰、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挑战,当然,国家层面对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非常重视,很多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政策、法规,促进要素市场加速实施,为数据流通、数据交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020年,我们交易总量超120亿次,挂牌数据产品1200余个,服务超过500家机构。

南方日报:在你们的平台上,交易最活跃的是哪些行业数据?哪些类型企业对数据供需较多?

汤奇峰: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和营销行业。供给方包括运营商、数据服务公司,需求方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

运营商主要提供三要素(身份证、姓名、手机)验证、手机在网时长等数据。银行保险在给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先对客户进行三要素验证查询,验证通过才可以继续办理业务,不通过则不能办理业务,同时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

南方日报:需求方是怎么来选择的,如何判断数据质量的,怎么来评判数据调用并收费的?

汤奇峰:需求方前期会通过数据测试来对不同供方的数据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需求方选择供方后,会在供方挂牌的数据产品上进行下单,订单内容包括订单名称、交易品名称、有效期、单价等信息。

数据交易系统会自动记录所有数据配送系统日志,结合对应订单的内容,在结算周期内生成结算与清算日志,并在后续的结算清算环节中,向各成员定期发送结算清算结果。

南方日报:在数据对外服务过程中,是否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商业模式?

汤奇峰:我们形成以“供需撮合、价格公开”为核心的数据定价能力。需方在使用数据之前,会按照价格、覆盖率、质量等对供方进行选择,实际使用过程中,按照需求方对不同供应方实际调用的数据条数来收费。

【记者】 郜小平

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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