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诵百年伟业 规范字写时代新篇——广宁举行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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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普通话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通用语言,是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桥梁。大力推广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政府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是第24届“推普周”,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是“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为营造良好“推普”活动氛围,强化全民“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意识,提升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水平。9月14日上午,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教育局在第一小学道德讲堂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广宁县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县各学校师生代表、县语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高志钿同志主持启动仪式。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语委办公室副主任肖有灼同志结合《广宁县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作具体部署。并强调:2021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助力乡村振兴规划之年。在这重要历史节点,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尤为重要。为此,各语委成员单位、各街道(镇)政府要进一步行动起来,将推普工作列入宣传计划,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创文”工作和日常工作,围绕主题、结合本行业系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活动和普通话测试,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

团县委副书记冯珊珊同志宣读本届“推普周”活动倡议书。

第一小学吴姝瑶同学结合自己参与“推普周”及相关语言文字活动的体会进行发言。

一直以来,我县各部门系统、机关单位、各社会团体,特别是教育系统非常重视“推普”工作,重视“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建设”工作。我县第四小学、横山镇中心小学等学校先后被评为“肇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示范校”,近两年,广宁第一中学、五和镇中心小学等35所学校高质量通过肇庆市“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建设督导验收”。今年上半年,广宁县语委办公室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组织了县级庆祝建党100周年“经典诵、读、写”系列活动,并推荐了一批优秀作品到省平台参赛,其中广宁县第一中学黎淑艳老师获得“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省二等奖;广宁中学邓健杰同学获得“笔墨中国”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省特等奖并参加国家级选拔;第三小学陈文坤等一批师生取得优异成绩。从中可以看出我县全体师生具有较强的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我们以校园为主阵地大力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取得成效。

“推普周”是短暂的,但推普的任务是延续的。校园是“推普”的主阵地,“推普”更要走出校门,走到社会和群众中去。

今年年底前,我县将接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暨普通话基本普及验收。这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以县城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切实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增强广宁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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