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的酒,晚上开车可以吗?”这样的疑惑你是否也有过?想知道答案吗,下面的案例会告诉你。
9月7日18时58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长深高速盐田隧道路段发生一起2辆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对2名涉事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中一名驾驶员钱某的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验鉴定,钱某血检值为119.35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经查,9月7日11时30分许,钱某因心情不好喝了四两白酒,随后回到工地宿舍休息。18时许,钱某驾车从工地前往云南,当行驶至盐田隧道路段时与前车发生追尾,双方协商未果后对方司机报警。
经询问,钱某表示其是当日中午喝的酒,觉得到了晚上酒气已经散了,因此才开车上路。
目前,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除了“隔餐酒”,还有一种情况叫做“隔夜酒”。近日,中山就有一名“隔夜酒”驾驶人,他在醉酒状态下依然驾车,又送孩子又送煤气,所幸被交警及时查获。
9月3日8时15分,中山火炬交警在康乐大道快速公交站路口设点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运载4个煤气瓶朝执勤点驶来。
见状,民警当即将该男子截停检查,结果显示该男子酒精呼气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查,当事男子何某在中山某气站工作。据何某交代,9月2日晚,他与朋友在外吃饭时喝了啤酒和白酒,之后便回家睡觉。他以为睡上一觉就可以驾车上路了,于是次日早上起床后先是送孩子到学校,随后又到气站上班给客户送煤气,没想到途经康乐大道快速公交车道等候红绿灯时被警方查获。
随后,民警请来救护车到现场对何某进行抽血作进一步检验。
9月6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何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70.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此,何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同样抱着“睡一觉就没事了”的想法,在喝酒次日便驾车上路的还有下面这名男子。由于自己的侥幸心理,他不仅酿成了交通事故,还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3月,中山市南头镇工业大道发生一起2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名摩托车驾驶人及一名乘客分别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交警到场调查后发现,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达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经询问得知,陈某在前一日晚上喝了2瓶小瓶装的白酒,他以为第二天睡醒后便可以驾驶车辆,但未曾想到因此发生交通事故。
经抽血检验,结果表明陈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2mg/100ml,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不少人以为中午喝了酒休息一会晚上再开车,或者晚上喝了酒睡一觉次日再开车一定没事。事实上,大错特错!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可千万别小看了“隔餐酒”“隔夜酒”。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少于等于10克酒精。这就意味着驾驶人在大量饮酒后,最好相隔24小时后再驾车。
需要注意的是,酒后驾车不会以驾驶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和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厅哥提醒广大驾驶人,不同的人对酒精的消化能力不同,宿醉后次日驾车存在酒驾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晚上喝酒,第二天最好不要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否则你可能就会触碰酒驾的“高压线”。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 |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中山交警权威发布、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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