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家在佛山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都陆续为旗下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头盔。15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就共享电动自行车今后管理回复佛山市人大代表,指出将研究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为下一步规范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佛山将研究共享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
三家在佛运营企业已陆续为用户配置头盔
9月1日开始,佛山公安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而共享电动自行车当时都没有配置头盔,这让市民左右为难。
为此,从9月7日起,“哈啰出行”为共享电动自行车配置首批6000个头盔,按照计划总共将分为三批逐步配齐,目前主要覆盖禅城区。
另外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也积极给车辆配备了安全头盔:已超过1700辆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安装配备头盔,主要覆盖禅城区。此外,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还将通过车辆语音提醒、手机App弹窗等多种方式,呼吁用户佩戴头盔,注意骑行安全,做好用户安全骑行的安全倡导。
此外,青桔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已经配备了头盔,头盔安装在车篮上,目前主要覆盖禅城区。
政府拟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
在近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给佛山市人大代表陈俊萍的答复函中,称近年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也称共享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在方便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交通拥堵、丰富绿色出行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骑行人不戴头盔、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作为新业态,相关监管机制尚未健全,各城市因地制宜,纷纷探索、创新不同管理模式和策略。
从政策上看,2017年,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绿色发展子目录。国家政策层面未切实明确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方向,各地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
而从各地落实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策略看,第一种是禁止型,坚持不发展原则,在实际管理中不允许投放,例如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一线城市;第二种是发展型,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明确可通过注册登记、配额管理允许适量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例如浙江省、湖南省、海南省、福建省,以及合肥、厦门等城市;第三种调整型,例如南宁等城市,前期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收回,后期又调整为引进和规范发展。
对于佛山市前期管理,2019年4月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开始进入顺德区,后逐步延伸至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主要有哈啰、青桔、美团、人民出行、小溜等品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前期存在急速扩张投放、主体缺位等问题,给城市环境和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为改善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佛山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缩了其市场运营规模,城市管理秩序得到一定好转。
最终经过佛山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多次集中讨论研究其管理策略,并报市政府审议,佛山市决定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宗旨,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辅以信息化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
建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既然不清除共享电动自行车,佛山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发展规模及动态调控机制来管好它。
首先要承认,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城市空间内运营,一定程度上占用了道路资源,因此,其发展规模应与结合市民出行需求以及城市道路承载力等多方面因素结合考虑分析。为此,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相关专业技术单位,从市民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力、同类城市经验借鉴,以及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合理考虑交通安全和秩序等多角度,对全市和各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规模上限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鉴于市民出行需求的不断变化,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佛山地铁2号、3号线路的相继开通,以及综合考虑各运营企业经营守法行为等,佛山将研究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为下一步规范全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此外,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兴业态,其运营模式与传统交通运输行业有显著区别。自2019年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入佛山市场以来,虽然给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的交通出行方式,但其“重流量、轻管理”的经营模式对城市管理产生不少问题。为实现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更精准、有效的监管,佛山将研究建立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实现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同时,为促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佛山将研究建立包括服务质量考评、停放管理、骑行管理等长效监管机制,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尹辅华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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