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内骑车故意减速刮花他人爱车?广州花都警方抓获一名寻衅滋事男

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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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己爱车被人刮花,想必车主会心疼不已,而居住在广州市花都区的江先生可以说是心痛又气愤,只因他的爱车接连三天被他人刮花,每一天小车都会添上“疤痕”,无奈的他只能到派出所报警处理。近日,广州花都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抓获嫌疑男子一名。

“我也没有结下什么仇怨,我的车怎么会精准到每天都被剐蹭?”江先生难过地和新雅派出所办案民警细诉。经调查发现,江先生的汽车均停放在花都区某酒店后停车场,8月23日中午,江先生用车时发现是在小车的右后车门被刮花,到车店咨询维修费约600元;24日中午,他发现小车后尾箱盖和左后灯位置再次被刮花,维修费大约1500元人民币;25日早上,事主江先生又一次发现其车子被刮花,车子的后尾箱被刮花了一条30厘米的新刮痕。面对这横祸,江先生表示除了心痛,更多的是“荷包”痛。

结合所有的线索,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对每一名每天经过的人员进行筛选排查。很快,一名每天推着自行车路过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对比后发现,该名男子陈某根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5日下午,办案民警便衣埋伏在新雅街某酒店后停车场,成功抓获涉嫌寻衅滋事嫌疑人陈某根。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根对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民警问起明明停放车辆后,道路仍可宽阔通行,且可选择其他更便捷的大路,为何执意刮车时,陈某根直言,经大路回家会有车辆在身边经过,为安全起见便选择在巷子内来回。然而,在骑自行车通过巷子时,一旦觉得巷子内停放的汽车阻碍其通行,便心生不忿,故意减缓自行车车速,以此刮花停放在小巷内的小车。而这几天被陈某根“发泄怨气”剐蹭到的正是江先生的爱车。

目前,嫌疑人陈某根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日常驾驶中,要保持愉悦轻松的心情,不能因小事而做出“斗气事”,包容、礼让才能有助于行车安全,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全媒体记者 余佩掀 通讯员 陈文俊 陈羽莹 殷立硕 文/图

编辑 何伊琳

实习编辑 吴霆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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