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其中包括提高助学贷款额度、完善助学贷款使用范围、降低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加强风险补偿金管理等。
9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对《通知》进行解读时表示,2012-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8.88万亿元,年均增幅8%,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连续9年保持在4%以上,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欧文汉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的资助政策,是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渠道。该政策自1999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00多亿元,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则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欧文汉称。
对于此次助学贷款额度提高的原因,欧文汉表示,主要考虑是进一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部分高校适当调整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有所提高,部分学生贷款需求较为迫切。在前期的调研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反映经济压力较大,希望提高助学贷款额度。
欧文汉表示,关于4000元额度的标准,这是综合考虑了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当前,我国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政策调整时,财政部详细测算了贷款额度增加带来的财政增支,降低风险补偿金比例形成的财政减支,以及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最终研究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这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通知》提出扩大国家助学贷款使用范围,欧文汉表示,主要考虑是贷款额度提高后,学生交完学费和住宿费,还会有部分剩余额度,学生可贷款用于支付生活费。这次明确规定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有利于明晰政策,便于执行。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和普通银行贷款的区别,欧文汉表示,国家助学贷款的出发点不同,设立的本意不是为了盈利。其次,贷款更便利。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或担保。第三,条件更优惠。贷款利率较低,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30个基点。四是还款可救助。贷款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时候,可按规定申请还款救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此次《通知》提高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款额增加,还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助学贷款不良率会不会上升?
对此,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表示,财政部、教育部做了反复的测算,结果显示,学生的还款压力变化不大,不会因为贷款额度的增加而导致贷款不良率的大幅度上升。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财政贴息也相应增加了,有观点担心地方财政的负担会有所增加。
对此,欧文汉表示,经测算,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并不大。虽然贷款额度提高会相应扩大贷款规模,增加地方财政承担的贴息,但在提高贷款额度的同时,生源地风险补偿金比例也做了相应的调减,调减为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这块由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支出相应减少。这样一增一减,全国算总账,基本可以对冲,地方财政支出不会有大的增加。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