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抽完的烟头、刚喝光的饮料瓶、刚吃完的早餐袋、刚用过的纸巾纸屑……在某些驾驶员和乘客看来,真是“不扔不快”!
“车窗抛物”,既影响市容环境,也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不仅是不文明的危险行为,更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针对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车窗抛物”这一突出不文明行为,韶关交警在全市开展整治车窗抛物专项行动,并倡导市民通过韶关交警微信、抖音、微博以及车载行车记录仪举报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
9月9日,韶关浈江交警在工作中就发现并查处了一起“车窗抛物”的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司机袁某驾驶红色小车在浈江区某路口等红绿灯时,多次从车窗内弹出烟灰,此过程被公共视频清晰地记录了下来。
民警随后进行了调查,锁定视频证据,确认该小车的司机在等红绿灯时5次向车窗外弹出烟灰,存在“车窗抛物”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浈江交警依法对司机袁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据袁某陈述,当天上午他驾驶小车在等红灯时烟瘾难忍,便抽起烟来,还随手将烟灰弹在车外,面对民警的教育和处罚,袁某表示很惭愧称以后一定谨记,不会再犯。
9月8日,在韶关曲江区一名男子也因为往车窗外抛烟头,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不只是司机,车内的乘客如果有抛物行为,同样也会受到处罚。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罚款10元。
烟头、纸屑、饮料瓶、塑料袋……这些原本应该丢进垃圾桶的垃圾,有些人却为了方便和省事,随手往车外抛洒,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很危险!!
案例一
8月18日,在广西河池南丹往天峨的道路上,一个饮料瓶突然从对向驶来的小车后座扔出窗外,砸中另一辆车前挡风玻璃,洒出来的饮料顷刻遮挡住了驾驶员的视线。
案例二
8月4日,在仁望高速坛厂路段,一个水瓶从前方货车抛出,正好砸在后面车辆的挡风玻璃上,致玻璃出现裂痕。
“车窗抛物”对于驾车者或乘车人来说,也许只是无意间的“小动作”,但却可能带来极大的隐患,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司机车窗抛物分神开车撞进桥缝
今年年初,重庆一名司机往窗外丢牙签时分神,车子直接撞进立交桥下的桥缝里。由于事故车辆被死死卡住,车门根本打不开,最后3辆拖车才把事故车拖出来。
司机车窗抛物不料手指被卡
浙江宁波一名司机在驾车途中向车窗外抛物,结果手指还没来得及缩回来就被车窗夹住,无奈之下只得将车停在路中间报警求助,经过救援人员紧急破拆,司机最终脱困。
“车窗抛物”不仅影响他人,有时遭殃的可能是自己!
很多司机只顾车内干净,丝毫不知道被抛出的垃圾,还会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负担与安全隐患。而为了清扫那些危险的“车窗垃圾”。环卫工人总在车流中,与飞驰的汽车擦肩而过。
一个车窗抛物的动作,抛掉的不仅是垃圾,更是自己的公德心!
厅哥呼吁各位驾驶员和乘客,养成良好的驾乘习惯,在车内备一个临时垃圾桶(袋),把垃圾集中起来,下车后再扔。
拒绝车窗抛物,请手下“留情”!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城市更加灿烂多彩!
来源 | 韶关交警、韶关曲江发布、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广东公共DV现场、@江苏新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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