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笔者从揭阳市公安局获悉,近日,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通过多次组织追捕和结合法律政策宣传劝说,对在逃嫌疑人施以压力,成功劝投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在逃人员黄某明。
2021年7月31日,揭阳市揭东区公安机关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关于揭阳市某汽车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接案后,治安管理大队领导对该案件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办案民警立案侦查。
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多次对该公司老板黄某明(男,37岁,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揭阳市某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研判,于2021年8月4日组织警力到揭阳市某汽车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对黄某明进行抓捕,因黄某明当时外出抓捕无果。随后,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警力对黄某明进行追捕,并积极开展劝投工作,督促黄某明投案自首。黄某明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主动筹集资金偿还其公司拖欠吴某锋等8名员工的工资,共计201383.57元,并取得公司员工的谅解。
8月16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前往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唐楚生 张冰纯
【通讯员】杨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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