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1年9月10日23时39分,我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经事故调查组研判,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普兰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该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朱来军刑事拘留。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应急局、住建局,普兰店区人民政府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经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张福久,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哲职务;对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晨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光停职检查;免去普兰店区副区长韩冰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责成普兰店区委对普兰店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庆恩,住建局副局长黄旭予以免职。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查摆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肃问责彻底整改
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再次发生
日前,我市严肃问责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反思查摆整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怎样强调和重视都不过分。安全生产出现问题,对于相关责任人必须要严明纪律、不留情面、严肃问责,形成有震慑力的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拧紧“发条”,避免一而再地出现问题。近期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充分暴露了我市相关工作还存在着隐患和漏洞,我们必须以严之又严的问责手段,倒逼责任落实到位、行动执行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确保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清醒看到,安全底线必须守住,否则高质量发展将失去前行的保障,已经取得的成果也可能瞬间失去。与此同时,公共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群众有了安全感,才有幸福感。
安全生产事故绝非偶然发生,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重视不足,监管部门隐患排查不力、安全投入不够、日常管理不严,等等,都是原因。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通过这次彻底的排查和整治,把隐患排除、把短板接长、把漏洞堵上。
安全生产是政治责任,是必须落实好的政治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维护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意识融入各项工作特别是生产领域全过程各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安心的环境。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