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冲击下,疾控体系将如何改革?这场论坛有答案

广东健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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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至今,对公共卫生体系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造成冲击。9月11日,由广东省预防医学会主办、以“构建体系 提升能力”为主题的2021广东公共卫生论坛在广州举行。

南方+ 徐昊 拍摄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北京大学公众健康与重大疫情防控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立明等公共卫生领域权威专家围绕我国疾控体系的改革方向、新冠疫情后公共卫生的展望等话题进行演讲和分享。

北京大学公众健康与重大疫情防控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立明。  南方+ 徐昊 拍摄

谈疾控体系改革:

更加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国在应对过程中普遍经历了摸索阶段,也总结了不少经验。未来,当疫情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再次出现时,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应对,是不少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玉润在发言中指出,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投入足够的资金、人力等资源,改善公共医疗防御体系,加强紧急状态下公共卫生系统的运行能力,特别是持续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的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是当下最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在众多的任务中,张玉润认为,最迫切最值得关注的是如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在这一问题上,国家已有行动。今年5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论坛上,沈洪兵介绍,国家疾控局具有负责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五大职能。

“新机构的成立意味着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不仅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并调动力量进行防控,还能顺应健康发展新趋势,积极应对人民健康发展新需求。”沈洪兵说。

对于疾控体系未来的改革方向,沈洪兵表示,围绕国家疾控局的五大职能,改革重点将包括:一是更加重视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二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体系改革;三是更加重视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四是更加重视疾病预防的科研支撑;五是更加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

将公共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督纳入国家疾控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负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权。沈洪兵表示,下来将通过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促进防控措施得到落实,让监督与防治相辅相成。

李立明也提到,这次疾控局机构改革很重要的一点是“监督回归疾控”,而且监督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和传染病监督,“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一定是两件事,一个是技术支撑,一个是法律法规保障,有了这样的保障,很多公共卫生的措施才能得以实现和发展。”

南方+ 徐昊 拍摄

谈公共卫生发展:

加强应急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在国内的传播,为全球疫情防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李立明看来,从此次新冠疫情应对中应该得到启示,要改革与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病原的变异监测及预警,加强传染源的早期识别与发现,提高对传播途径的认知与阻断技术,加强疫苗的研制及战略技术储备和加强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建设。

谈及现代公共卫生发展,李立明认为,其具有健康影响因素与疾病病因的多元性、复杂性,国民健康改善、健康保护和促进与疾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的社会性等新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社会为基础、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模式。

因此,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过程中,李立明建议,要分级分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的专业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能、懂疾控、能应急的应用型疾控队伍,完善能检测、速检测、会分析、善消杀的技术设施和技术储备。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坚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建设一支准军事化应急专业队伍,做好突发应急与疫情防控的各种物资储备。

高素质人才是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石。李立明认为,要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建议增加公共卫生与疾控机构的人员编制,提供稳定的公共卫生与疾控常规工作运行经费,为公共卫生人才提供稳定的工资收入和激励政策、机制。

【记者】余嘉敏

【摄影】徐昊

【通讯员】何宇航

编辑 唐嘉欣
校对 牟元凯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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